让纳博科夫用自己的声音说话

    审美问题

  主万译本的最大问题就在这里。我想没有哪个读者受得了这样的句子:“我很清楚万一荒唐地我成了她的房客,她就会有条不紊地着手对我做出接受一位房客对她可能所意味的一切。”(P58)“在我和女人的卫生关系方面,我切合实际,诙谐,轻快。”(P23)还有时常冒出的方言或自创词:“毛娃子”、“伟男子”、“伟伴侣”等等。最应该警惕的恰恰是那些没有犯语法错误的部分。纳博科夫之为纳博科夫,并不在于他用词正确,而在于他在创作中所追寻的“语词的冒险”。小说开头的段落很多学习英文的人都会背诵:“Lolita,light ofmy life,fire of my loins.My sin,my soul……”我见到的五个译本中,于晓丹把这种呢喃的迷醉感保存得最好:“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我们来看看主万的翻译:“洛丽塔是我的生命之光,欲望之火,同时也是我的罪恶,我的灵魂,”加那么些词,把具有诗意的句子弄得枯燥乏味,难道译者觉得自己比纳博科夫的文采更好些?作家郑亚洪对这句的评价是“将文学味剔除得干干净净”。主万在意译和直译间一直拿不定主意,他犯的错好像总是在不该直译的时候直译,在不该意译的时候意译。而最不应该的是改动原作。这样的例子隐蔽性很强,因为读起来表面上是“通”的。不过我也找到了若干例子:

  P1:《Do the Senses make Sense?》主万译成《理性有意义吗?》,小说中很多虚构的书名都很滑稽,但主万翻译得很乏味。于晓丹的翻译是《意思有意思吗?》就好多了。这里笔者再奉献一个可能性:《意义有意义吗?》

  P34:“也许,就在三年以前,我还看见她下学后正往家走!”这是亨伯特看到一个年轻妓女的夸张感叹,情绪很急迫。结果译文标点符号过多,就一点都不急迫了。我们看原文:Perhaps only three years earlier I might have seen her coming home from school!中间没有一个标点符号。

  P77:“我费劲地弯下高大的身体准备钻进车去的时候。”原文是:I laboriously doubled up my large body in order to crawl in。黄译是“我还在费力地把自己庞大的身躯折成两半往车里爬”。喜剧性就出来了。

  P88:“好看的、普通的伊甸园红苹果。”小说之王纳博科夫会在这里多此一举用“普通”一词?原文是abeautiful,banal,Eden-red apple.“banal”的意思应该是“陈腐,老一套”。黄建人的翻译令人捧腹:“一只年高德劭的伊甸园苹果。”的确,这个苹果在诱惑了夏娃之后,又再一次诱惑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犯禁。

  P118:“但是先前从来没有出现在报上那个令人激动的专栏中。”在为多义词选择意义时,主万总是要选择最普通的词。如果这样写作,纳博科夫犯得着常常翻《韦伯斯特词典》吗?黄建人的翻译是:“但她以前还从未在这份光芒万丈的报纸上出过风头。”

  P469:“有一刹那我上了一座十分奇怪的安了顶篷的桥,”这一句看上去四平八稳,绝不可能有任何毛病。但是主万在这里删了这句中最调皮的词sheathed。黄建人的翻译是“一座怪里怪气的带顶篷的小桥把我套进去了一会儿。”要不是为这个“套”字,我猜纳博科夫都懒得写这一整句。
  
  忧虑与希望
  
  尽管我毫无必要地冒着风险把这次翻译认定为一次事故,但我认为责任并不在主万先生那里。无论如何,一个人翻译一本书是没有错的。笔者看到主万在译文中左支右绌、进退失据,也时时生出同情之感。假若这本书作为普普通通的第11个(或第111个)版本出现,我想是没有任何人去认真对待它的失误的。但是上海译文作为目前国内最好的外国文学出版社之一,在推出纳博科夫文集这项重大举措中,隆重推出了这样一个译本,我认为的确是一个事故。

  不过对这套纳博科夫文集中的几本笔者仍充满希望:《眼睛》、《荣誉》、《天赋》、《阿达》、《庶出的标志》、《透明物体》和《看那些小丑》。正是出于对这些书的期望,笔者才写下了以上文字。

  对出版社来说,在出版的各个环节中坚持专业性,才能保证一本书的质量。所谓专业性就是不依靠常识来做事。这些常识包括:一个中年男人写的阴郁鳏夫的小说,并非男人翻得更好;英语水平高的人不一定翻得更好;翻译经验丰富的人,也不一定翻得好……我想,什么时候,一个外行就一本书的出版几乎说不上什么有价值的话的时候,这个出版社的专业性也许就体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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