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周刊》:有观点认为,国有股减持的关键在于价格,您认为怎样的价格比较合理? 陈淮:每一具体个股的最终减持价格,高于和低于净资产值都是合理的。不能低于净资产的规定不对,不能高于的说法也不对。资产的价格要由市场根据资产质量、赢利能力和供求关系三个基本因素形成。任何人为设定都是违背客观规律的。 《理财周刊》:国有股减持是否会像有人说的“不是暂停,而是永远停止”? 陈淮:最终解决国有股全流通问题和充实社保基金问题的方向都没有错,而且一定要在一个可预期的时间内解决。不可能无限期拖延。暂停完全不意味着这两件事可以不办。 尽管国有股减持会有一个主导性方式,但一定是通过多种方式实现的。迄今采取的方式尽管均有弊端,但作为制度建设并非没有意义。例如回购是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调整自身股权结构的一种规范做法。不论是否有减持国有股问题,这个做法都应当形成有明确规范的制度。再如,存量发行方式也仍可以成为发起人股东在持满一定期限后希望减持时的一项制度化方式。 很多专家呼吁,在全流通问题上应当先管住增量,锁定存量,今后上市的公司的股票应当是全流通的(当然对发起人股份要有明确的持有期限)。我非常赞成这个意见,这项调整应当尽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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