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浙江省文化厅发出通知,对部分音像制品连锁经营单位进行整顿。 通知说,根据群众举报,省文化文物市场稽查队查实,温州市之音音像有限公司、温州市银河音像有限公司、浙江音像发行联合公司、宁波市电影有限责任公司音像连锁总部、嘉兴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湖州市鸿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等六家音像制品连锁单位未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发展连锁直营门店,未严格实行统一进货和统一管理,所属部分门店经营非法音像制品的情况比较严重,对音像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造成冲击。为此,我厅决定对上述单位进行为期一年的整顿。整顿期间,仅许可音像制品批发经营,暂停发展新的连锁经营业务,并对现有门店进行彻底整改,属非法加盟或挂靠的,一律解除合同予以关闭。 自发文之日起,各地文化行政部门一律暂停上述单位连锁门店的审批,严格按照《浙江省文化厅关于规范发展音像制品连锁门店的通知》(浙文市[2003]15号)要求,对音像制品连锁门店进行集中整治。并对所属连锁门店进行重新核准,坚决取缔假连锁单位,严厉打击各类假借“连锁”、“超市”名义从事违法经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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