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补偿机制,创造条件实施股权全流通,正在成为近期市场的一个热门话题,甚至有论者提到,连大盘都“看全流通的脸色”行事,即使上海申博成功的特大喜讯也激不起太大的热情,因为三分之二股权不流通这个阴影始终挥之不去。 流通是一种权利,任何权利都有代价。最好办法是非流通过缩股,补偿流通股股东。 在目前股市是否该“全流通”的讨论中,出现了以下几个误区。
误区之一:全流通就是国资全面撤退 如有一种意见就提到,如果允许国有股、法人股全流通,“势必造成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整体上的剧烈变动和管理权全面的改朝换代”,甚至因为上千家上市公司同时出现所有者和管理者缺位,将会导致“无政府主义泛滥”。 其实,全流通的核心是国民待遇,是同股同权,所有投资者都有按市价买进和按市价卖出的权利,但是,可以买进并不是一定要买进,可以卖出也不是一股脑儿全部退出。相反,在股权全流通的条件下,国有资本(包括法人资本)和其他投资者一样,可以减持,也可以增持,有进有退,按市场化的原则更好地实施资源的优化配置。当然,凡涉及大宗股权转让,必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程序,决不会出现上千家公司股权激烈变动和全面改朝换代这种匪夷所思的局面。
误区之二:全流通就是一夜之间立即流通 我们倡导全流通,是要在中国已经入世、并且允许外资买卖A股的大背景下,从稳定市场的大前提出发,确定一个全流通的原则和机制,至于全流通的具体操作,连不到20亿股的转配股,当初都有24个月的时间表,更何况三四千亿非流通股转流通股如此大的一个系统工程!原则确定下来,投资者心中有数了,市场才能长治久安。因为买股票就是买未来,不确定性太大的市场,是难以吸引长线买家的。
误区之三:解决非流通股的流通问题,就是“把发展先停下来”,先消化历史包袱,就是违背“发展是硬道理”这个大前提 什么叫发展?股市的发展决不仅仅是一年发多少只新股,募集多少千亿资金,股市的发展更不是一面高谈国际化、市场化,一面却眼看老百姓的财富哗啦啦的往下掉。证券市场周刊主编方泉先生说得好,消化历史包袱也是一种发展。 想当年,在计划体制下,政府对老百姓欠下了多少历史旧账,诸如养老问题、失业问题、医疗保险问题、住房问题,13年来,正是靠着改革开放,还清了一个又一个的历史欠账。拿上海来说,住房困难户的标准从2平方米到4平方米到8平方米,现在人均已经达到20多平方米,不少人已经拥有2套、3套住房--解决历史欠账,这就是发展,这就是亿万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的发展!上海人民曾经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哪一任市长能解决上海的住房问题,上海人民将为他在外滩立碑,今天,相信6000万股民也会说,哪一任证监会主席能解决全流通问题,中国证券史将为他写上浓重的一笔。因为解决非流通股问题,就是中国股市质的飞跃,就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大发展!
误区之四:全流通就是让市场自己去接轨 说得具体一点,就是通过挤泡沫,让过高的市价降下来,从而逐渐同净资产、也即同国有股法人股的价格接轨;或者说,就是通过“牺牲一代投资者的利益”,让中国股市强行同国际接轨。这种言论最为有害,且不说目前中国股市近40倍的市盈率,就是因为三分之二股权不流通而被人为拉高的,就拿40倍这个数值来说,是包括了所有股票,而国际股市的市盈率都是以成份股作为样本的,实际上,中国的成份股市盈率也已在30倍左右,已经同国际接轨了。如果考虑到三分之二股权不流通这个因素,中国的股票已经严重超跌,而这,都是人为造成的。 让非流通股全面进入流通,前提是必须给流通股股东以补偿。流通是一种权利,而任何权利都是有代价的。补偿的最好办法是非流通股缩股,即流通股按市价、非流通股按净资产(也可以按净资产乘上3年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换算折股,如流通股9元,非流通股净资产3元,则非流通股3股缩1股,当然,这里的市价必须是较长时间(如半年、乃至一年)的市场平均价。这一做法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提高每股收益,并大幅度降低市盈率。缩股后非流通股就具备了平等的流通权利(转让给外资或民企,均可参照市价),至于什么时候流通,则可根据上市先后、分期分批安排。 缩股方案可能会碰到两个问题。一是特别处理股票,原则上不搞,既然大股东没有把公司经营好,就暂不享受全流通的权利,等经营好了,净资产达到面值以上后再缩股流通。这一来,就会促使资金向好公司流动,这对培养理性投资也是有利的。二是如果按市价和净资产的比价缩股,可能会造成价高的小盘股缩得多,流通股股东得益多,价低的大盘股缩得少,流通股股东相对得益少的情形,弄得不好又会出现狂炒小盘股的现象,这确实是一个弊端。但对那些国企大盘股的非流通股股东来说,缩得少对他们反而有利,缩股获准流通后他们理应采取多种措施,包括改善经营业绩、回购减资等办法来提高股价,到时,市值成了考核他们的主要标准,相信他们既有积极性,也会创造出种种办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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