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国际新闻界,作者徐偲骕 洪婧茹】
本文摘编自徐偲骕、洪婧茹发表于《国际新闻界》2020年第10期的文章,原文标题为“谨慎对待城市‘公私合营’与公共数据私人控制——评《数字化世界的智慧城市》”。
“给我们一座城市,让我们负责。”——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谷歌创始人、前首席执行,Alphabet首席执行官
《数字世界的智慧城市》(The Smart City in a Digital World)(2019)一书是文森特·莫斯可的信息与社会研究“三部曲”的第三部,本书延续了前两部作品解构技术神话,在既有社会结构中来审视传播领域最新科技进展的风格,但其问题域已经溢出了前两部作品所关注的传播领域,涉及空间社会学、城市治理、公共政策等。这一方面说明当今(城市)社会运行须臾不可离开传播;另一方面,也体现了传播政治经济学积极介入现实争鸣,提供基于学理的政策选项,试图干预与扭转某些令人不安的现状。
现实已经发生急剧变化,在“智慧城市”这面大旗之下,是私有化的科技公司直接接管甚至主导了部分地区的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行。国家拥抱并让渡了一部分公共治理责任给后者,令私营企业以前所未有的新角色参与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中来,成为一定程度上的治理主体。
《数字世界的智慧城市》一书预警了两个非常重要的核心问题——城市的“公私合营”与公共数据所有权归属。
01 “公私合营”下的智慧城市
与Facebook可能取代民族国家这样的学术想象相比,在城市层面,大型科技公司的卷入似乎更为清晰可辨和具有现实意义。莫斯可追溯了智慧城市的历史,发现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大量企业开始向危机中的城市政府兜售这一理念和相关的技术。随之而来的是,谷歌、Facebook、IBM、西门子、思科等企业正日益登堂入“市”,将自己的技术系统渗透进城市原有基础设施中,夺取其控制权,从交通运输到食品配送、从住房布局到能源消费,开发并实践高科技公司参与城市治理的模型(Morozov,2018)。
从那时起,城市治理发生了更深层次的转变,人们开始主张最好由私营组织(无论是单独还是与政府机构合作)利用私营企业原则来运作一座城市。由于越来越多的城市当局对“智慧城市”这一被神化了的理念动心,而市级财政又实在囊中羞涩,所以这项工程在世界范围内通常都是“公私合营”(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简称PPP)的。在很多情况下,城市政府给出去的往往是一整座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管理、住房、教育和社区发展、旅游业等基本功能和职责,将其外包给那些号称提供“更智慧”解决方案的私营企业。这些企业越来越把城市当作一架巨大的露天计算机或是一部智能手机。
在莫斯可看来,这种公私合营的模式已经席卷全球,区别只是程度深浅的问题。在欧美和深受欧美模式影响的其他地区,企业可能更加占据主导地位,因为城市政府掌握资源很少,且缺乏可以事无巨细规划地方事务的强有力的中央政权;不过,若我们将视角转向亚洲、南美洲等地,会发现新加坡、印度、巴西等国家牢牢掌握智慧城市建设的主导权,私营企业在前者领导之下参与开展各个城市的改造工作,并在很大程度上协助深化了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加强了中央权威。但一个事实无法否认,即国家已经不能脱离科技企业这个新的“行动者”来独自打造智慧城市。
以加拿大为例,谷歌在多伦多市安大略湖边拿下了一块地,承诺把这块地方打造成一座模范智慧城市。这项工程虽然由一个半官方机构“滨水多伦多”(Waterfront Toronto)监管,但实际承建方是谷歌的母公司Alphabet旗下的“人行道实验室”(Sidewalk Labs)。滨水多伦多声称自己具有代表性和透明度,但除了市政官员,它的管理层中却有一群知名的大开发商和企业领袖,其会议也都是闭门进行的。人行道实验室也是一家几乎没有公众参与和缺少监管的开发商,连多伦多市长都无法看到公司在该地块建设方面的相关文件。尚不清楚谁来支付维护、更新的费用,以及防止滥用硬件和软件侵害市民。安大略省审计长邦妮·莱西克(Bonnie Lysyk)在2018年12月发布的年度审计报告中认为,滨水多伦多给了人行道实验室以优惠待遇和过大的自主裁量权,并在政府和公众监管不足的情况下,仓促地走了审批程序。这些例子在欧美国家比比皆是,即便在亚洲,韩国的松岛(Songdo)、阿联酋的马斯达尔城(Masdar City)等也是这一模式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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