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的研究把焦点集中在分析2000 年媒体关于麻将的报道, 考察世纪之交日常生活和大众文化的演变趋势,这些变化反映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其中所涉个人权利和集体利益的冲突尤为明显。人类学家P. 费思塔(Paul Festa)对当代中国麻将进行过深入的研究,并解释了相关社会文化现象,诸如“民族主义”、“中国性”(Chineseness)、“文明性”等问题。他通过麻将的例子来“展现党和国家如何对个人娱乐形式进行规范,以构建民族国家及其消费经济”1,但并未对麻将的历史及社会影响进行分析。相较于费思塔从全国的角度观察麻将问题,我则希望以一个城市个案来提供实证研究。此外,在中国,虽然打麻将过程中往往涉及赌博,但本部分并不以此为关注点,而是着力考察伴随其中的个人权利和集体利益的冲突,以及今日中国市场经济怎样与传统生活方式共存并发生冲突,在多大的程度上改变了城市的形象。此外,面对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来提升城市形象的呼吁,民众、媒体和政府怎样做出反应,亦在本部分中得到分析。通过检视围绕打麻将事件而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我希望考察茶馆和茶馆文化是如何反映社会变化的,并尝试探讨整个现代中国城市中出现的新问题,以及怎样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和途径。
争端与居委会
前文提及之诉讼,于2000年11月16日进行的第一次法庭听证会为我们提供了不少纠纷的细节:2000年10月7日晚10点20分,居民们在活动室中打麻将的吵闹声,使得余女士和她的小男孩难以入睡。余女士前去劝阻,但没有人理会她。她一怒之下便剪了活动室的电线。第二天早上,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将余女士在小区门口截住,要她必须对前一晚发生的事进行解释认错后,方能离开上班。面对此种情形,余女士再次报警,前来解决争端的民警建议居委会另择新址设立活动室。居委会于是决定召开一次居民全体会议,商讨解决办法,决定晚上能否打麻将,什么时候关闭活动室等。参加会议的一共有近70 位居民,绝大多数是五六十岁的老年人。居委会主任首先解释了这桩打麻将引起的纠纷的经过,并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条款,接着便请居民们自由发言。不难想见,绝大多数人都支持打麻将。一位72 岁的老人说:“老年活动室应该开!老年人打点麻将娱乐一下是应该的!”接下来人们争相发言,异口同声地认为活动室应该继续开下去,不过在活动室开放时间的问题上,他们同意可以稍作限制。一位老人说:“不能为了她一人的利益牺牲我们大家的利益。”显然,在这个案例中,集体利益和个人权利间的冲突彰显无遗。在过去,人们总是被告诫“个人应该服从集体”,但余女士的行动明显违背了这一原则。此类行为也许可以被理解为个人权利意识觉醒的结果,是对过去既定观念的挑战。
在会上,余女士不断重申她的处境,希冀得到别人的理解,并且反复强调:“老年人可以有很多娱乐活动,为什么不搞点别的?难道只有打麻将才是娱乐?打麻将也行,但是不能影响别人的休息。”她抱怨有些人从早上8点就开始打麻将,中午吃饭后接着打,并一直“战斗”到深夜。“难道我们也得陪着等到深夜才能休息?”她要求麻将室将开放时间限制为早上10点至中午,以及下午2点到6点,中午及晚间关闭,以保证她和孩子的休息和学习时间。有人对此提议非常不屑,质问她有什么权力去干涉别人的娱乐内容和时间。他们抱怨道:“全院300多户人都不反对打麻将,就你一户闹得凶,你太霸道了!”一个老人生气地嚷嚷道:“你想清静可以,就不要在百寿巷住,就不要在成都住!”余女士微弱的抗争声逐渐被淹没在了批评与质疑中。在会议将近尾声之时,居委会负责人提出投票决断,结果是67票支持晚上打麻将,1票弃权,只有余女士1票反对。作为妥协,居民们同意活动室冬天和夏天的关闭时间分别设在10点和11点,过于吵闹的人则将被请出麻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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