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去年的口碑之作《斯通纳》吗?这样一个关于文学教授斯通纳先生一生的、充满了清教徒气息的故事,在蒙尘五十年后,突然于文坛重焕光彩,成为许多读书人的心头好。今年,世纪文景继续推出其作者约翰·威廉斯的另一部作品《屠夫十字镇》。和散发出清简、克制之气的学院小说《斯通纳》不同,《屠夫十字镇》乃是一部西部小说,讲述了四个男人远征科罗拉多山区猎取野牛皮的故事。美国导演萨姆·门德斯曾从中获得灵感创作了《007:大破天幕杀机》,同时他还即将执导同名电影《屠夫十字镇》。
 约翰·威廉斯于1922年出生、1994年去世,生前在母校丹佛大学任教,教授英语文学及写作。他一生中只写了四部小说,除了《斯通纳》(1965)和《屠夫十字镇》(1960)外,尚有处女作《唯有黑夜》(1948)以及历史小说《奥古斯都》(1973,获美国国家图书奖)。从写作类型来看,这位文学写作教授一直身体力行地探索着诸种样式的可能性。如果说《斯通纳》还难免带有自身经验的影子,《屠夫十字镇》可称是一部“旁观者”小说,虚构实验的意味更为浓厚。不过,从语言来说,《屠夫十字镇》和《斯通纳》类似,依然是以威廉斯式的“素朴”(plain)和不动声色为一贯的调性,是抹去了崇高和传奇的现实主义。
约翰·威廉斯生前为人低调,生平资料留下来的寥寥无几。惟有1980年,好友丹·韦斯菲尔德担任《犁》杂志编辑时,对他进行了一番珍贵的采访。在采访中,威廉斯谈到了自己写《屠夫十字镇》的缘由:“1954年我来丹佛任教,开始对西部产生兴趣。我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那就是此时的‘西部’并不存在——甚至它从未存在过。那其实是‘东部’的梦,几乎是‘东部’虚构出了‘西部’。我写这本小说的初衷是人们对西部的姿态,在爱默生和梭罗影响下的浪漫想象。如果一个从哈佛辍学的年轻人,来到西部看到了自然,看到了旷野的真实面貌,对他来说,会发生什么呢?这就是小说开始的地方。”
这个从哈佛辍学、深受爱默生影响的年轻人,便是主人公安德鲁斯。他从繁华的波士顿千里迢迢来到这个只有一条街、两排房的难以称之为镇子的镇子,以一个外来者的身份,带着某种英雄主义的先在设定,切入了对于所谓“西部”的观察。他跟随着老猎人米勒、剥牛皮好手施奈德以及负责后勤的查理,一起踏上了一段逼近死亡的历险之旅。不得不说,威廉斯的素朴笔法,正能够在人物描写上发挥得相当出色,米勒的坚毅、施奈德的冷漠、查理对于上帝的忠贞,安德鲁斯眼中的每个人都在纸上性格鲜明,令人掩卷难忘。
反倒是安德鲁斯自己,在某种程度上却呈现出了一定的模糊与暧昧。这个从东部来的年轻人,在绝大多数时间里,都处于一种心理上的摇摆当中。因此,若是从主人公的角度去看,这本题材上的“西部小说”亦可视作一部成长小说(事实上,威廉斯自己也并不认可这是一部传统意义上的“西部小说”),即主人公从天真无知到成熟世故的过程。这种成长性首先是从肉体上呈现出来的:在山区,餐风露宿了一些时日后,安德鲁斯用手摸了摸自己原本细皮嫩肉的脸,感到了一种“粗糙和陌生”,“络腮胡子影响了他的手感,他的五官摸上去好像不是自己的”。外表的变化之下,则是来自心理上的一次次冲击和洗礼,四个男人和一群野牛,时而是烈日下人与自然的冷酷角力,时而是暴风雪中无以为继的死气沉沉,时间和空间仿若交替消失,人被掷于无涯的荒野中,在极端的绝境中完成成长所需要的冷酷蜕变。
威廉斯的好处是,他没有让这种蜕变直直地指向一个征服自然和自我的俗世传奇。从故事本身来说,结局不同于一般成长小说的功德圆满,反而是毁灭式的,余以西部英雄折戟沉沙的悲情。然而从主人公安德鲁斯来说,他是重新变得一无所有了,但也是从头开始,拥有了旷野。
回过头去看,在科罗拉多山谷中,与四个男人朝夕相伴的,其实还有另一个不说话的角色,那就是无处不在的旷野。之于安德鲁斯来说,他在几千几万年前就存在于此的西部旷野面前是失语的:“面对四周的森林和旷野,他自己消失了,尽归于无,却能看到所有的一切。他周身流动着一种莫名的力量。此时他觉得自己是上帝的一部分,自由自在,这是他在国王礼拜堂、大学课堂和剑桥大街上从未体验过的。”这里的旷野,当然不仅仅是个空间的实指,也是一种内在的精神象征。如果说斯通纳从一个农民的儿子变成了学院里的教授,是文化规训自然人的过程,那么安德鲁斯从一个文明轨范的世界进入旷野,则是一个解除文明所施加束缚的相反过程。威廉斯的笔在其中来去自如,仿佛他是在人类的上空,始终洞悉着人内在的幽微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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