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然,以《蓝衣魔鬼》发端的“易兹·罗林斯系列”为代表的莫斯里作品,几乎贯穿了美国自二战以来整个黑人社会的成长历程。其中,为时代和历史所裹挟,黑人的地位、生存状况,与白人、犹太人、墨西哥人等其他种族(民族)的关系,时而欣喜、时而悲痛、时而亢奋、时而颓废、时而洞见一切、时而迷茫不解的心理变化,这种种细节皆在以罗林斯为首的黑人主角及其同胞身上,有着淋漓尽致的呈现。无怪乎美国的大师级犯罪小说家乔纳森·凯勒曼(Jonathan Kellerman)会这样赞叹道:“倘若你在找一本文笔华美却简洁,并有一种少有作家写得出来的独特节奏,绝不过度渲染、刻意制造悬疑,对人性的把握与发掘准确无误的书,可能沃尔特·莫斯里是唯一的选择。”来自莫斯里家乡的著名报纸《洛杉矶时报》则认为,“莫斯里以毋庸置疑的力量再造了一个时代……唤出战后黑人族群那种既自由又幻灭的不安感,以冷酷和前所未有的观点,抒写了包括洛杉矶在内的南加州所有黑人的心史。”除了“黑人侦探文学先驱”切斯特·海姆斯[著名黑人侦探小说家,1909年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杰斐逊城。1928年冬天,因持枪抢劫被判入狱,刑期二十年。服刑期间受达许·汉密特影响,开始创作侦探小说。1958年创作的处女作获法国警探小说文学奖大奖,“出口转内销”后才受到美国文坛重视。1953年因厌倦面对美国种族歧视的问题而搬到巴黎居住,余生就在法国及西班牙度过。1984年去世。其作品充斥着暴力、血腥与色情,大都涉及种族问题,并有多部作品被改编成电影。代表作有《棉花勇闯哈莱姆》《持枪的盲人》《火气上升》等。海姆斯对“黑人私探小说”产生了深远影响,为纪念他,美国创设了切斯特·海姆斯侦探小说奖,专授给黑人推理作家。](Chester Himes),从未有哪一位推理作家将种族问题看得如此之重,必须强调是“白人走进乔皮酒吧”,甚至不惜将自己首个探案系列的前五部作品全都用上了含有颜色的单词[这五部作品依出版时间先后,分别为《蓝衣魔鬼》、《红色死亡》(A Red Death,1991)、《白蝶谜影》(White Butterfly,1992)、《黑塞壬》(Black Betty,1994)、《小黄狗》(A Little Yellow Dog,1995)。]。 与自己笔下命运多舛、深陷种族主义泥淖的主人公们相比,沃尔特·莫斯里的早年生活几乎可以用顺风顺水来形容,唯一令其不快的大概就是“父母始终没有取得——也没有人愿意帮他们取得结婚证,尽管他们的结合是完全合法的”。莫斯里1952年1月12日生于洛杉矶,是家中的独子。他的父母一个是非洲裔黑人,一个是祖上由俄国迁居过来的犹太人,虽然职业都不算很吃香,但家庭倒还殷实。“二战结束后的那段时期,黑人普遍过得很艰难,与他们走得最近的就是同样身世可悯的犹太人(犹太人在欧洲当了上千年的黑人),我的父亲和母亲是最好的见证。”童年的莫斯里过得逍遥自在,没课上的时候他“脑中充满了各种幻想、从未空虚过”,丝毫没有被当时在洛杉矶十分浓烈的种族主义反动思潮所影响(他所就读的胜利浸信会日校是洛城唯一的供黑人专享的私立小学)。这不得不归功于他推崇备至、誉之为“黑人中的苏格拉底”的父亲勒罗伊·莫斯里,“一位伟大的思想者和故事家”。后者完全没有将任何政治观念灌输给小沃尔特,而是乐于将各种各样的有趣故事讲给他听。等到沃尔特年纪稍长,勒罗伊又将狄更斯、左拉、加缪、兰斯顿·休斯、加西亚·马尔克斯等文化背景、作品风格大相径庭的文学大师介绍给他,而其母艾拉则在生活方面予以引导和帮助,正是在这样和谐宽松的家庭环境中,沃尔特·莫斯里才得以进步神速,其文学素养和思想才华被极大地提升。在应潮流而动、成为一名“嬉皮士”后,他遍游美国西海岸和欧洲各国。这段经历使其对政治学和史学有了兴趣,从艺术气息浓郁的戈达德学院[成立于1863年,位于美国佛蒙特州的普莱恩菲尔德市。]退学后,莫斯里轻松考取了约翰逊州立学院[成立于1828年,位于美国佛蒙特州的约翰逊市。]的政治学学位。逐渐地他对政治产生了厌恶情绪,转向电脑编程而没有继续修博士。1981年莫斯里移居纽约,娶了一位舞者为妻,在城市学院找到一份教授写作课程的工作,那里有其曾经的家庭教师、也是一生的挚友埃德纳·奥布莱恩。几年后的某日,奥布莱恩对他说:“你是个黑人,同时也是个有那么点可怜教养的犹太人,这是你仅有的财富,还不够吗?”没过多久,一部被《纽约人杂志》书评人士誉为“绝妙的技巧、天赋异禀的创作!”的书问世了——正是读者诸君刚刚“结识”、尚未深入了解的《蓝衣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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