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松龄的反贪小说

    私心里曾想,何妨从《聊斋志异》中选出若干篇反贪小说来,编成一册,用作反贪教材,让那些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们对照自己,好好学习,这对廉政建设或许不无裨益。

    在中国古代作家中,蒲松龄大概算得上是反腐倡廉最力、旗帜也最为鲜明的一位了。他在《聊斋志异》中写了不少反贪小说,也写了不少表彰清官的小说。在当今的中国,反腐倡廉的声音,无论是政府还是民间,都是很高昂的。蒲松龄的反贪小说写成于将近三百年前,可是至今还能与广大人民群众反贪的心声合拍,实在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这些小说当然是那个已经逝去的时代的产物,有其特定的时代内容;但因为它们反映了人民群众的爱憎感情和愿望要求,同时又写出了历史的深度,而历史总是有继承性和延续性的,因而在今天读来也还能感受到它们强烈的现实意义。有些作品甚至使人觉得好像是针对今天的现实而发的。每当从媒体上看到反腐倡廉的消息,或有关惩办贪官的报道时,就自然想到蒲松龄的那些反贪小说;而每读一遍那些小说,又总是禁不住联想到现实中的反贪斗争。私心里曾想,何妨从《聊斋志异》中选出若干篇反贪小说来,编成一册,用作反贪教材,让那些贪赃枉法的腐败分子们对照自己,好好学习,这对廉政建设或许不无裨益。

    且举出《聊斋志异》中有代表性的三篇反贪小说为例,看看蒲松龄是如何刻画贪官的形象,并从中反映出人民群众的爱憎感情的。这三篇小说是:《梅女》、《梦狼》和《续黄粱》。三篇作品颇具典型意义,可以作为当今不同职位贪官的一面镜子。《梅女》写的是一个典史,典史是古代知县的属官,管缉捕囚狱,职位大概跟今天一个县的公安局长差不多,算是下层官吏。《梦狼》写的是一个县令,过去老百姓称为县太爷,职位稍高,在今天通常的说法叫做“县处级”,也就相当于今天的县委书记或县长一类。《续黄粱》中的曾孝廉可就不得了了,当上了宰相(虽然是在梦里),属于“蟒玉”上身的一品大官,在今天就该属于部级以上了。有意思的是,蒲松龄对他笔下的贪官,不论职位高低,也不论后台多硬(曾孝廉曾得到皇帝的支持和庇护),都一律不予宽容,通过幻想的形式,使他们得到了应有的严厉罚惩。

    试看他写的那些贪官,都犯了哪些事,又都得到了什么样的下场,不同的人会从中得到警示、教育,或者是启发、鼓舞。《梅女》里写了一个小偷,入室盗窃,被姓梅的主人捉住,送交典史惩办。可那个典史因为收受了小偷三百钱的贿赂,就颠倒黑白,包庇小偷,反诬梅女与小偷私通,逼得无辜受辱的梅女含冤自缢。蒲松龄对他的惩罚,毫不容情,不仅让他的爱妻死后成为冥妓,供人淫乐,为他偿还贪债;而且借老妪之口怒斥典史:“汝本浙江一无赖贼,买得条乌角带(小官的服饰),鼻骨倒竖矣!汝居官有何黑白?袖有三百钱,便而(尔)翁也!”然后写他经老妪的杖击、梅女鬼魂的簪刺,回到官署即“患脑痛,中夜遂毙。”蒲松龄在“异史氏曰”中,以杀一儆百的口气警告说:“夺佳耦(偶),入青楼,卒用暴死。吁!可畏哉!”

    《梦狼》写白翁的儿子白甲在外地当县令,白翁在梦中到了他的衙门,看见的是巨狼当道,“堂上、堂下,坐者、卧者,皆狼也。”庭院之中是“白骨如山”,儿子白甲则化为一只吃人的老虎。这种梦中的幻境,是蒲松龄采用特殊的象征手法,写出的现实生活中黑暗吏治的吃人本质。小说写白翁派白甲之弟带信去劝戒他改恶从善,所见白甲的县衙门里,跟他父亲在梦中所见竟是一虚一实,完全一样:“蠹役满堂,纳贿关说者终夜不绝。”值得注意的是,白甲不仅拒绝了弟弟的含泪谏阻,还发出一套关于“仕途之关窍”的高论:“黜陟(贬职或升官)之权在上台(上级),不在百姓。上台喜,便是好官;爱百姓,何术能令上台喜也?”如此宏论,不是直到今天也还有人当作升官的诀窍在实行么?小说写白甲不久果然升迁,但在赴任途中被一群充满仇恨,声言“为一邑之民泄冤愤”的百姓杀死,将他的头砍了下来。通过对白甲的这一惩罚,蒲松龄提供了与贪官相反的另一种做官的逻辑:百姓喜,才是好官;百姓怒,何术能免于一死也?不过,蒲松龄对他的惩罚,并没有到此为止。写砍头犹不足以解百姓之恨,又特地写了一个神人,口头上说是为了他还有一个善良的爸爸,将他的头从地上拾掇起来置于腔上,让他死而复生。表面上看是对他的宽恕,实质上是更加严厉的惩罚。这位神人的装头术可是大有讲究,他是反面而置,就是将脸的一面置于背后,还发表一番议论说明这样做的理由:“邪人不宜使正,以肩承颔可也。”结果是:“甲虽复生,而目能自顾其背,不复齿人数矣!”小说加此一妙笔,是蒲松龄的精心结撰,着意为之,他在“异氏史曰”中特加阐明:“夫人患不能自顾其后耳;苏(复生)而使之自顾,鬼神之教微矣哉!”“微”者,深微高妙之意也。所谓“鬼神之教”,不过是喜用幻笔的蒲松龄的一种寄托,他反映的实际上是痛恨贪官的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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