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登”的内与外:如何重新想象“上海”

    譬如,如何来理解“鸳鸯蝴蝶派”文学与上海都市文化以及现代化进程的关系?这不仅指作为“都市通俗文学”的“鸳鸯蝴蝶派”文学是现代化进程的必然结果,而且更应该突出“上海”作为现代化的主体想象,如何塑造了“文学”的现代品格。“鸳鸯蝴蝶派”文学作为一种“都市通俗文学”,自然更多地代表了“市民文化”的某些诉求。以往的文学史论述对它往往采取漠视的态度,甚至在讨论晚清“新小说”向五四“现代小说”的叙述模式的转变时,也对在小说技法上发挥了相当作用的“鸳鸯蝴蝶派”全然不顾。最近的研究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开始认识到“鸳鸯蝴蝶派”或许在思想和内容上是“传统”的——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里所谓的“传统”往往指的是中国的文人传统,很显然这属于“大传统”的范围,但它又是如何在都市语境中转化为“市民文化”的诉求对象呢?其中涉及的关键环节还需要仔细梳理——而它的生产、制作和发表方式却依赖于“现代”的商业和传媒业。唐小兵指出:“鸳鸯蝴蝶式通俗文学在表意上可能会认同传统的前现代的价值和观念,但在运作上却是对现代平民社会的肯定,对等级制和神圣感的戏仿和摒弃。”他强调这也是一种“现代性”。(《蝶魂花影惜分飞》)可是,这种把“表意”和“运作”区分开的认识还未摆脱二元论的思维模式。文学的生产方式一定会作用它的内容和形式,这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一方面从文本中“读出”形式的“意识形态”效果,另一方面又必须将簇拥着文学的社会历史诸因素“读入”文本之中。正像唐小兵准确表述的,鸳鸯蝴蝶派文学是“具有社会象征意义的叙事行为”(literature as a socially symbolic act)。如果以这样眼光来看,就不难发现,鸳鸯蝴蝶派文学单就其“文学”本身而言,也是中国(特别是“上海”)早期现代化进程的历史性转喻,同时构成了中国“市侩式”现代性的美学基础和伦理辩护。

    按照韦伯的理论,现代化的过程是一个合理化的过程,人的社会的客观化或“物化”,是社会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对于“后发展”的中国,当务之急似乎不是反省社会合理主义的恶果——用韦伯的话来说,是“轻飘飘的斗篷变成了铁的牢笼”,是“……完全可以,而且不无道理地,这样来评说这个文化的发展的最后阶段:‘专家没有灵魂,纵欲者没有心肝;这个废物幻想着它自己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文明程度’”——而是尽快建立“合理化”的合法性。“鸳鸯蝴蝶派”文学正好提供了早期社会合理化进程的想象和叙事样式。韩毓海在一篇讨论鸳鸯蝴蝶派的文章中指出,作为“言情”小说,它反对“爱情至上”的非理性,将爱情客观化为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和严厉的市民伦理(“发乎情,止乎礼”的现代转化,与中产阶级的趣味一脉相承);它以工具和形式主义立场对待艺术,注重故事的“讲法”(现代小说的许多技法在鸳鸯蝴蝶派文学中已初露端倪);从它与新闻业的关系看,艺术也被纳入或成为现代社会组织的一个功能,由创造变成了职业(稿费制度使得职业作家的出现成为可能)。最具代表性的是徐枕亚的《玉梨魂》,小说中白莉娘的“贞节”,不仅指涉了资产阶级文学的永恒爱情神话,而且规划了一夫一妻制的现代合理化的生活。(《春花秋月何时了──鸳鸯蝴蝶派与文化生产的近代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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