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有幸,真的摸过宋版书。戴了白手套的双手有点笨拙、有点哆嗦,激动得书名都给忘了,只记得是天禄琳琅《文苑英华》中的一册。“一页宋版一两金”,千万别把这大金砖掉地上喽,赔不起。那还是上世纪90年代的事情,国内的大拍卖行成立不久,好东西不少,识货的大款少,不像现在,抢东西的大老板挤满了五星级酒店的预展大厅。那一次,老板没听我的规劝买下那册宋版,理由是“太单薄,又是残本”,人家买下了一套清代刻印的二十四史,只因为这套书配了个专用的、巨大的、雕花的樟木书柜,“放在办公室里够气派”。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品位比品位,啥也别说啦。 老板们大概都喜欢华丽丽的书与书柜,喜欢书的形式大于书的内容。我曾和IVON参观美国纽波特的那些19世纪大豪宅,真是豪奢,欧洲的油画、中国的瓷器、中世纪的装饰壁毯、巴洛克式泥金嵌镜的华丽大厅,而谁家也都有个书房,一面墙一面墙的小牛皮面烫金书籍,标榜着主人的“有品位”。最夸张的是有一家的书墙,书籍的颜色一致、高度一致、厚度都很一致,我很有偷偷抽出一本一窥究竟的冲动。 那么文人呢?文人只喜欢书的内容、不讲究书的形式?咳,文人也是人呐,华丽丽的书,谁不喜欢?前年,我在香港购得一册董桥的《绝色》,贵是真贵,265页,要98港币。但是装帧好看啊,精装,手掌大的开本,墨兰色,古典纹样烫金,里面许多彩色书影,怎不让人一见倾心。《绝色》讲的是董先生在英美等国书店搜购西洋善本的经历与感想,一连串的董桥式形容词——“清贵”“矜贵”“古艳”“典丽”——让读者(譬如我)大大垂涎。董先生怕是收古籍古玩收得钱不够用了吧,近年出书特多,而《今朝风日好》、《青玉案》、《记得》等等小集子里,总有装帧精美的珍本炫耀性出现,莫里斯的插图本啊,小牛皮面的毛姆啊,杜拉克画了插图的鲁拜集啊。因此我每买一本董桥,都恨恨地想着,从我这里抽得的版税,够不够他老先生买一页半页烫金熨彩、压花皮装、有着漂亮插图、精美藏书票和名家签字的“绝色书”呢。当然,他买到绝色定会写篇文章出来、吸走我的又一笔小钱的。对于他,是良性循环,对于我,是恶性循环。 董先生在《最后,迷的是装帧》一文里,引用R.M.Williamson的话,说书痴之病,病有四期,先是只买要读的书,继而搜买想读的书,再则立心读遍存书,最后捧回家的全是些装帧精美的老书——就算读不懂书中的绝种文字也硬是要买下来玩赏。董先生说自己快进入第四期书痴了,我还好,只在二期三期之间,不算绝症。 也是因此,我看这本《旧书与珍本:戈德斯通夫妇书店漫游记》,看得颇为开心。这对夫妻均是职业作家,各写过数部历史小说,但是令他们畅销又出名的,是淘书系列一套三本,“Used and Rare:Travels in the Book World”(1998)、“Slightly Chipped:Footnotes in Booklore”(2000)、“Warmly Inscribed:The New England Forger and Other Book Tales”(2002)。《旧书与珍本》是一本平易近人、不端架子的书,也可以算是小说化了的“淘书者入门指南”。丈夫要过生日了,妻子想以书作为生日礼物,居然淘到一本旧的《战争与和平》,精装,品相过得去,权威译本,有主要战役的地图、折叠的彩色插图,还有书套,重要的是只要10美元!喜出望外的夫妻俩从此踏上不归路,逛旧书店、查参考资料、去图书馆、出席书市和博览会,访书、淘书,不亦乐乎。一对“菜鸟”以亲身经历,向读者展现了一个有趣的、复杂的、也有几分铜臭味的珍本世界。这个世界由初版、错版、抛光小牛皮封面、三面书口涂金、有故事的书、带签名的书、名家批注的书等等等等构成,举凡版本、装订、护封、插图、开本、品相、签名,都自有一套定价系统。而他们的书痴病症,也眼看着从购买10元左右旧书的第一期,直奔700元珍本的第四期。该书最后一段,写书痴在理性与感性间的挣扎,深获我心: “对此考虑得越多,我们的观点就越接近我们最初的想法。其实你并不是真的需要第一版。它们不过是一种假象,是书商向你要高价的借口,花那么一大笔钱买来的书读起来并不比其他版本更好。但是,在佩伯和斯特恩书店看到的那本绝妙的《阿申丹》,那令人惊奇的护封……” 读书人有书可读就好。可是有点闲钱的读书人一旦讲究起书的形式,去跟投资收藏的资本家拼抢善本和珍本,那就麻烦大了。书有色,色扰人,自我警戒,大家小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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