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布洛克和霍布斯鲍姆的见解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但是辛格曼和路文对巴西东北部土匪的详尽研究表明,布洛克和霍布斯鲍姆的论点都有道理。与他人有联系的任何人都是社会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土匪也是社会性的,但是,他们的社会联系不仅延伸到无权无势的农民,而且扩展到有权有势的统治者。因为那些自称是穷人的战士的土匪非常清楚,长期的生存必须同上层人物建立某种联系。本书集中研究的是中国的土匪,试图通过研究更好地理解这种似是而非的现象的实质。
20世纪中国的土匪活动,由于其人数庞大而使它不可能被忽视。本书的研究不仅着眼于土匪活动本身,而且涉及在不公平地分配权力和特权的制度中置身不同阶层的个体,它们使用的是在研究中国农村动乱中很少得到充分重视的透视方法。本书不探讨与其他诸如农民运动、军阀控制或雇佣军组织有关的“土匪问题”,而集中于土匪本身,强调社会政治环境和意识之间的密切联系。土匪活动通常被描绘成人们在幻灭中怨恨社会而作出的绝望而疯狂的反应,而事实恰恰相反,它们往往是对特殊的自然或社会环境作出反应的理性行为,是满足某些被深深感知的需要的手段。在论述过程中,有些土匪的面目显得比较模糊,但是这并不能否定他们被历史学家进行严肃探讨的权利,他们行为的意义将被严密地考察。其他的情况还包括放弃带有控制性的标准用词,诸如把土匪看作是居住“兽穴”的人,把那些有着牢固土匪传统的地区称为“匪患区”,想象土匪行走都是“鬼鬼祟祟”的,行军都是“慌慌张张”的等。 说到底,土匪不过是那些处于逆境的人们,他们对所处的环境尽可能作出适当的反应。辛亥革命以后,土匪活动大大增加,那些年农民生活的困苦和其他的因素,使这个问题更加突出。在弥漫全中国各社会阶层的野蛮而没有保障的普遍氛围中,土匪和其他人一样,只能把希望置于自己身上。然而中国的文献只是从可恶的敌人这个角度来看待他们。像“无法无天”、“掠夺”、“暴行”等等词语,表达了有产阶级的价值观,完全掩盖了土匪对自己的所作阶为的看法。结果,虽然无数的观察者抛弃了过时的关于土匪的陈词滥调,有些人甚至通过被“绑票”的经历而获得对土匪的直接印象,但是仍然很少有人认为,理所当然值得对他们进行研究。就像一个著名的权威所描述的,土匪通常对治安警察要比对社会历史学家更有意义。[12] 本书研究的证据取自整个中国,但以中国北方地区为主,侧重于河南西南部的边缘地区、安徽、山东、江苏和陕西。尽管地区不同,但是构成各地土匪的态度和行为的共同特点是值得注意的。因此作者希望这本书能为总体上概括中国土匪打下一个基础。
第一章从勾勒土匪活动的性质和它在20世纪的表现形式开始。“土匪”是20世纪初中国的主要问题,但是这个术语语义宽泛,很难获得明确的定义。当局常用这个词去诋毁他们的政敌,往往混淆了土匪活动与其他像秘密会社那样的社团形式的差别。至于“土匪”包容多大的活动范围,可以通过以下对三个主要土匪头目的经历介绍得到了解:白朗,他指挥一支强大的农民叛军;“老洋人”,他策划“兵匪”战略,率领数万之众纵横于华北;樊钟秀,这位“土匪军事家”,在二十年中交替参加非法的、军队的和革命的活动。 第二章讨论有助于土匪活动的物质条件:远离省或县中心地区的政治和地理的环境、自然灾害诸如水灾、或旱灾的频繁发生,像山区、森林那样的荒凉地带,在那里土匪活动似乎要比在农业生产地区更为适宜。具有这些条件的地方,常常可以看到“土匪村”的建立;但是即使在这些地方,土匪活动也并非没完没了,只是在一年中的某些时期,当生活到了难以维持的时候才见到这种事情发生。所有这些情况的共同特性是贫穷,它所造成的不安全感为那些年代全中国的土匪活动提供了背景。“军阀”的出现和敌对的地方军队之间频繁的战乱,使农村的生活水平每况愈下,结果,土匪活动变得比以往更为猖獗。对各个省份的分别审视,明确地显示出土匪活动和军阀之间的密切关系。 第三章提供了详细研究河南省的情况,限定和解释那些在传统上称作“匪区”的县的物质和社会特点,通过区别发达和落后地区,指出贫穷和土匪活动的联系。然后追溯20世纪上半叶土匪活动的沿革,从1912年至1914年的白朗叛乱,20年代崛起的“兵匪”,到30年代遍布全省的“土匪化”。最后,加入匪帮几乎被认为是“保障生活”的唯一有效的出路。 驱使男男女女加入匪帮的动因很多,而且很复杂,第四章试图对这些动因作出解释。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土匪活动是不得已的手段,他们最终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基于这些基本的考虑:迫于饥饿或由于各种原因而不能在村里抛头露面。对于大多数土匪来说,这只是一种环境要求的短期行为,只要农事稍有好转他们就洗手不干了。对于其余的土匪来说,这会成为一种永久性的生活方式,它不仅满足自我放纵或施虐的狂想,而且为那些由奇特的个性或生活环境造成的更深刻的问题提供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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