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塔格青少年时代读的那些小说,《魔山》也好,《卡拉玛佐夫兄弟》也好,《伪币制造者》也好……再好的小说,也不过是荞麦面,完全不必以非常慢的速度读,我是这么认为的。
说起来,桑塔格的读书速度也不算特别快,也许只是比一般人快而已。日记中有这样的例子:1948年9月10日,“我在半夜两点半读完了这本书(指纪德《日记》第二卷——引者按),就在我得到它的同一天”;1949年3月1日,“我今天买了一本《旋律的配合》(Point Counter Point),一气读了六个小时,读完了它”。按今天的版本,纪德《日记》第二卷有496页,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旋律的配合》有612页。我猜我们十四五岁的时候也未必不能在六个小时内读完六百页的小说,问题往往在于,我们缺乏那种连续六个小时读一本严肃小说的热情;套用萨特的话说,我们没有那份“向人类的智慧发起猛烈攻击”的冲动。
三、看了又看
在欧美学术界有一种“阅读虚荣”,总结起来,就是“你不能读(read)一本书,你只能重读(re-read)一本书”。言下之意,某本书你早就应该读过了,假若你没读过,就是不够格了。桑塔格小时候啃文学名著,倒是预防了这一问题;依西方评论家的标准衡量,桑塔格也就是在古典学上吃一点亏,别的方面可说是无愧色。
事实上,桑塔格的确经常“重读一本书”,在日记中,这类记载非常多。比如,1949年8月17日,“重读(亨利·詹姆斯)的《丛林野售》。绝对是令人战栗的体验。小说带来的那种沉重的压抑感挥之不去”。1949年10月21日,重读纪德的《背德者》。1950年1月9日,重读托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1950年9月11日,重读《美丽新世界》。1950年11月17日,重读毛姆的《自传》。1957年1月6日,重读纪德的《忒修斯》。1960年1月13日,重读《安娜·卡列尼娜》。1960年12月20日,重读康拉德的《在西方注视下》和亨利·德·蒙泰朗的小说。
如果说阅读真有什么不二法门的话,我想,那就是重读了。连钱锺书先生那样有复印机式的记忆的人也每每重读,中等才智的就无须说了罢。
四、读了不是为了秀给人看
桑塔格《单一性》(收入《重点所在》)一文有一个给我留下了极深刻印象的开头:“您最喜欢的作家是谁?许多年前一位采访者这样问我。——只说一个?——对。——那就很容易回答了。莎士比亚,当然了。——啊,我万万想不到你会说莎士比亚!——老天,为什么呢?——因为,你从来没有写过任何关于莎士比亚的文章。”
这一来一往的问答,让我既感动又佩服,感动于桑塔格的诚恳,也佩服她的定力。桑塔格接着写道:“有许多东西我没有纳入自己的小说和文章,其中有不少是我真心喜欢的。我没写它们,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对之并没有多少真知灼见(我从未觉得关于莎士比亚自己有什么话非说不可),或者因为我尚未获得足够的内心自由来谈论它们。”
读一本书,不是为了写它、引用它,也不是为了在人前显露我其实读过它,这对一个批评家而言,是需要一点定力的。记得钱穆曾教导学生“读一书,不要预存功利心,久了自然有益”(见严耕望《从师问学六十年》一文,收入《钱穆宾四先生与我》),这份自然洒落的态度其实是没有几个职业学者、职业批评家当真做得到的。桑塔格日记里记录过的书,许多都没有再出现在她笔下,这虽是读书人的本分,但同时也是了不起的。
当然,桑塔格年轻时读过的书中也有一些是渗入其思想深处,有时会自然地反映出来的。比如她那时特别欣赏的《魔山》,对其情节的探讨就出现在后来的《论摄影》(黄灿然译本第162页)中,而将近二十年后,在《论被翻译》(收入《重点所在》)一文里,桑塔格又谈了《魔山》重译本存在的问题。这是一个读书人一以贯之的东西。
2000年的文章《作为阅读的写作》(收入《重点所在》)里有一节道:“想象肥胖、虚弱的亨利·詹姆斯在兰姆大宅一个房间里来回踱步,向秘书口述《金碗》。且不说我们很难想象詹姆斯的晚期散文如何全部通过口授,更别说那部大约在1900年出厂的雷明顿打字机的噪音,难道我们不应假设詹姆斯重读打印稿并作大量改动吗?”此次读《重生》,我发现了这部雷明顿打字机的踪迹。1956年11月16日的日记记载了桑塔格阅读提奥多拉·鲍桑葵(亨利·詹姆斯的女打字员)回忆录之后的感想,其中讲道:“利昂·艾德尔谓,在詹姆斯的中期文风与晚期文风之间有一断裂,而它恰恰发生在詹姆斯不再向之前那个会速记的秘书口授,而改向B小姐口授、由她打字的那个时候。雷明顿打字机的节奏是他唯一能忍受的打字声,在他的病床上,在他临终时,他还叫人去拿他那部雷明顿。她为他打字。詹姆斯是在他的打字机的噼啪声中过世的。”四十四年之后,桑塔格在文章里用上了自己二十三岁时读过的一本书中的内容。这就是一个读书人一以贯之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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