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与心灵的交融——漫谈自然文学

    本书所评述的自然文学作家如同大自然的向导把我们引向不同的地域:我们随苏珊·库珀领略她的“乡村时光”;跟着玛丽·奥斯汀走过“少雨的土地”;“康科德的圣人”爱默生让我们看到了“自然是精神之象征”;梭罗的《瓦尔登湖》教我们学会“简朴、简朴、再简朴”;哈德逊画派以19世纪哈德逊河流域的神圣风景诠释了自然与文化的关系;美国自然文学中的两位约翰向我们展示出19世纪美国的“山之王国”及“鸟之王国”中的别样风采;英国18世纪博物学家吉尔伯特·怀特以终身居住在一个小乡村的经历,写就了塞尔伯恩的田园牧歌;理查德·杰弗里斯给我们讲《我心灵的故事》;让我们的身心畅游于他故乡的那些波浪起伏的丘陵;“海岛女王”西莉亚·撒克斯特让我们欣赏“多鱼群岛”及“海岛花园”的壮观及美丽;梅布尔·赖特的《自然之友》描绘出美国“新英格兰的五月天”;W·H·赫德森以其独特的经历书写南美旷野之风与英伦田园风光;行走于英格兰风景之中的托马斯邀请我们与他一起追逐春日……在人们惊呼“自然已死”的现代社会,我们从上述作家的作品中读出了自然的勃勃生机,读出了自然的万象更新,读出了人类从自然中可汲取的动力。重读自然,实际上也是重新评价自然。同时,这些作家大多是“熟读自然”之人,他们从生机盎然的大自然中汲取了灵感的源泉,狂野的想象力,以及大自然赋予的神来之笔,从而才使其作品显示出鬼斧神工的魅力。他们的写作素材基于体验自然的亲身经历。他们不是静坐在家,邀请自然到家中做客,而是走进自然,与自然进行最亲密的接触。因此,可以说,自然文学作家的作品实际上是人类心灵与自然之魂的沟通与对话。
    在这些自然文学作家的笔下,自然是神圣的代名词。走向自然,实际上,也是走向神圣的风景,堪称是心灵的朝圣。苏珊·库珀把森林看作是她心灵的圣地。她在《乡村时光》中写道:“当我们从灯红酒绿、嘈杂混乱的人世来到这里,当林中的荫影遮在我们头顶时,那是种何等惬意的感觉。从上苍吹来的风似乎在散发着芳香的树枝间徘徊,阳光如同上帝的祈福洒向绿叶。森林野性的气息,连同脂香与果香扑面而来,清新无比;美丽的森林之光,既不耀眼,也不灰暗,充满了平静的魔力,将宁静挥洒于心间。”约翰·缪尔则在优胜美地山看到了一个自然的教堂。他称这自然的教堂的每一扇门都和蔼地向那可怜而孤独的朝圣者敞开着,从而得出了“走向外界,就是走向内心”的结论。在《论自然》的开篇,爱默生引导我们在夜空中进行心灵的朝圣:“如果一个人希望独处,那么就让他去看天上的繁星。那来自天国的光线将会把他与庸俗之物分离。……让崇高在心中永驻。”玛丽·米特福德的朝圣颇具浪漫色彩,她在采集野生紫罗兰中找到了精神的升华:“在这花木繁茂的山丘上,用鲜花装满我的花篮是多么快乐!这是心灵的更新!重新置身于这种甜美的宁静之中恰似回到了无忧无虑,欢快温柔的童年。正是这种思绪成为诗歌,成为神圣的情感。”杰弗里斯则形象地将树木、青草和群星比作他“外在的神经与血脉”,描述“大地之声在我身心中穿越”的感受,他“朝着日出的红云及紫色的晚霞祈祷”,并声称“我或许领悟到了太阳、光线、大地、树木及青草的内涵”。托马斯在足迹遍及英格兰的乡村之后,表达出“除了大自然之外没有什么可以依托”的观点,因为“我们无法在城市求得和谐。……我们在城镇只会感到令人痛苦的人类辉煌,但是在乡村,我们却时常会感到某种庄严的宁静,某种将我们与无穷和永恒连在一起的命运”。托马斯的言词或许略有偏颇,但是隐居在美国东部山脉黑熊湖畔的拉巴斯蒂的肺腑之言却极富哲理:“在高大的松树、清澈的湖泊、飞跃的松鼠、连绵的山峰、胆怯的小鹿、清新的空气以及各种动植物的环境中,我分享着一种与自然界,与生命本身融为一体的感觉,那种世世代代、生存不息的满足感。”让自己成为自然世界的一部分,把精神寄托于山水之中,从自然界的博大与沉静之中求得心灵的宁静及满足,这或许也能称得上是一种精神上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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