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本身既符合中国改革的基本目标,又是中国融入国际经济社会的一项基本 国策,并非权宜之计。无论是回顾中国经济的过去,还是展望未来的发展,在当今的世界经济环境中,不入世就不入时、不入流。 WTO 只是一个舞台 WTO之所以存在,是因为既得利益集团干扰了政府决策和立法的正常程序,扭曲了市场经济作为资源有效配置的基础性手段,消极地影响了贸易和投资的正常跨国流动,需要各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官员从不定期到定期集合在一起共同磋商、共同协调、共同谈判,然后达成协议并形成共同遵守的规则与规范。所以说,WTO 并非无缘无故地存在,也并非对经贸问题无所不管,WTO只是管理和规范那些与贸易有关的、影响贸易正常发展的政策与立法,只涉及各成员的政府行为,特别是贸易政策和立法的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WTO既不是一个超国家的经济组织,也不是一个完全的自由贸易机构。说它不是一个超国家的经济组织有以下原因: --WTO是世界各国和地区根据经贸发展之必要而主动成立的,并非是国际社会中所固有的; --WTO的议事规则是协商一致。成员不分大小、贫弱,一律拥有一票否决权。不能协商一致的议题暂时搁置,不能差强人意。不存在“WTO是老子,成员是小子”的关系问题; --WTO自身从狭义来讲是“三没有”:没有决策和制定规则权,没有实施协议和参与谈判权,没有争端裁决的绝对司法效力。WTO只是一个会议和谈判的组织者,提供谈判场所,主要通过成员来相互监督各自的行为是否与WTO协议和要求相一致。WTO自身并不派生权力,其权力归成员贸易部长大会,其权威源于成员政府的信任和尊重程度; --WTO的任何协议规则、决定、裁决,面对一个发生政治、军事和经济危机的成员政府,都显得苍白无力,失去应有的约束效力; --WTO的基本宗旨是通过贸易扩大带动经济增长,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最优配置,增加就业,提高各成员人民的生活福利,尊重环保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争取处理好贸易与发展的关系,而不是旨在摧垮、毁灭或制约成员的经济和发展。 WTO不是个完全的自由贸易机构,自由贸易只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而不是WTO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其最终目标是可持续发展。自由贸易是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但渐进贸易自由化、快速自由化和绝对自己化都是相对而言的,一味追求自由化,而忽视经济的承受力和自身的条件,在自由化过程当中就会出问题,贸易与发展的机会就会同时丧失但自由化与发展就如同自行车的同个轮子,不往前走必然是要翻车,自由化必须要保持一个基本的速度,所以说WTO是一个致力于公开、透明和无扭曲竞争的国际组织,它允许以关税等措施进行保护和保障,它允许灵活、豁免、一般例外和安全例外等的存在。 WTO用通俗的话来讲是一个大舞台,在这个舞台上要演活剧、京剧还是吕剧,演出哪些内容,演几幕,这些选定议题和程序的问题也不是由WTO秘书处来决定;至于在演出过程中,谁是领衔主演,谁当主角,谁演配角,谁是跑龙套的。谁是扛旗的,这些更不是WTO所决定的,而是由每个成员的经济实力和市场份额所决定的。“所以说,WTO虽然正在走向以规则为基础,但以实力为基础,大国操纵WTO决策、谈判进程的现象并不可能从根本上扭转,还会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这个时期的长短取决于国际政治经济关系格局的变化和经济全球化与一体化的深度和广度。 WTO的规则是经济贸易规律的反映,WTO协议是各成员扩大贸易、发展经济和培育市场经济的成果的浓缩和体现,是人类社会共同发展、共同进步所创的一切文明成果。既然是反映了市场经济规律性的文明成果,那么WTO的规则和协议就很难说对某一个成员是好的,对某一个成员是坏的,对某一成员是有利的,对某一成员是不利的;也不存在什么应该利用WTO有利的规定为我所用,规避WTO不利的规定来趋利避害的问题;更不应该再纠缠于 WTO规则本身究竟是好的,还是坏的。既然是人类社会创造的文明成果,就应该大胆吸收和借鉴,采取大胆的“拿来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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