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书记,也就是书业记者的意思。书记这名头听上去和娱记有点儿像,干的事情其实也差不多。只不过娱记跟踪的是明星的八卦,而书记们关心的八卦,却都和书有关。当然了,书这东西,听上去终归有点儿文化的味道,所以我们这些书记写稿子的时候,也就难免要做出点儿严肃的姿态,于是那些最八卦的材料,就往往只能在书记们中间口耳相传——看到这儿,你大概已经可以猜到,我这个书记专栏里面要说的,肯定就是那些平时在报纸上难得看到的书业八卦。恭喜你,猜对了。
既然是说八卦,我打算从大佬开始。接力出版社的白冰老总,是位出版界的大人物。我跟他当然不算熟,不过从短短的几次接触来看,我发现这位令人尊重的出版前辈,似乎有一句口头禅:“您总得给我们出版社留点儿微利吧?”考虑到每次听到白冰先生说句话都是在谈判桌上,我愿意把它理解为一种谈判技巧,不过即使如此,总还是让人觉得,出版这行当,不是那么好干的。
我是个爱买书的人,每个月扔在书店里面的钱,没有上千,也得几百。可是春节之后我去书店转了三四回,却始终没法狠下心来像往常那样买书——不是书不好,好书比比皆是,问题在于,这些书太贵:100页出头的书定价20元已经不算新鲜,稍稍有点儿品质的书,四五十元的定价也已经是寻常事了。就连和我一起逛书店的出版界朋友看了那些新书定价之后也直摇头:“我们内地的读者一个月才赚几个钱,怎么这些书倒整的跟香港的书一样贵了。”
前几天我和华东师大出版社的一位老编辑吃饭,他不无担忧地对我说,出版社这么搞法,迟早出问题。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为什么一本100页的书可以卖到20块钱呢,因为出版社现在用一种大小是787×1024毫米的纸张,它的妙处在于,虽然印出来的书几乎是同样大小,但书的开本却从传统的32开变成了16开,于是印张数字翻倍,每个印张的定价也就符合新闻出版署的规定了。问题在于,这么干虽然看上去聪明,但读者毕竟不是傻瓜,且不说如此注水的价格有多少读者会接受,即使真有读者买了,如果他把图书版权页上面标明的印张字数和书的实际字数一比对,发现相差巨大的话,那是可以去法院告状的。真到那时候,出版社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在这篇文章的末了,我想提一位前几天刚刚认识的新朋友。两年前,这个年轻人揣着区区50万元来北京注册了一个出版公司,而现在,他的公司已经有了几十个人,有了一年四千万的销售码洋。那天他有些得意地对我说,在几乎所有出版社都为纸张发愁的时候,他甚至还可以从纸厂得到一个月的账期。抛开文化价值不谈,纯粹从生意角度出发,这位朋友的经验当得起成功二字。而且,他出版的那些书,300页才卖20块钱,这一点,希望更多的出版商能好好想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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