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与情人》译本序

  “我感觉不到我与社会或与他人之间存在热切的或本质的接触。这中间有隔阂。”有隔阂必先有对立的双方。在劳伦斯看来是社会或他人跟他对立。他认为“阶级是一道鸿沟,人与人最美好的交流全都被它吞没了。……是中产阶级属性的胜利使之夭折”。他是20世纪初期最具独创性同时也最引起争议的作家之一。从作品引起的反对之剧烈来看,同他相比,恐怕只有詹姆斯·乔伊斯(1882—1941)有过之而无不及。劳伦斯的观点独特,要揭示人性中最深邃的本能,而人性乃是人类的“一种保持原样的巨大能力”,所谓的现代性或现代主义不过是“每个文明末日的东西”。他认为,金钱和机器是人类精神文明的大敌,“英国真正的悲剧在于其丑陋。……乡村是那么可爱,而人造的英国却是那么丑陋不堪。”要摆脱所谓工业文明及其代表——中产阶级——强加于社会的种种禁锢与束缚,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重新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尤其是男女间的关系。他期盼的是没有铜臭,崇尚爱,不受制于社会等级、家累以及种族至上、宗教至上等思想的崭新世界。
    在虚构的文学作品中,他既是诗人又是预言者。作为诗人,他直接用感受去写花、鸟、兽,以无比的深沉与力度去写感情的冲突。作为愤怒的预言者,他告诫人们:他和他们所处的时代毫无生气,极度贫乏;他鼓吹崭新的爱的方式与崭新的友情的方式。小说要有未来,就必须有“勇气” ,“不用抽象概念解决新问题”,小说“必须向我们描写新的、真正新的感情和整个儿全新的情感轨道,从而使我们摆脱旧的感情套路”。
    《白孔雀》是这位有才华的年轻作家的处女作,初显他观察大自然之敏锐和叙述故事之兴味。第二部小说《越雷池者》(The Trespasser, 1912)里,景物变化衬托人物的心情变化,是极为精彩的再创作,主题是人与人之间无法沟通,缺乏温暖。他在后来写的一些小说中又进一步探索这一主题。一般认为劳伦斯早期的主要小说中,以第三部颇多自传成分的《儿子与情人》写得最好。表面上,它类似传统的十九世纪英国小说,但“俄狄浦斯”这一“话题”使它摆脱了旧式小说的窠臼,扩展出了小说创作的新领域(或新天地)。
    1912年到1913年是劳伦斯的极不平常的一年。在此期间,他与一德国贵族妇女弗雷达(Frieda von Richthofen,一教授之妻)相识,门不当户不对也阻拦不了二人相爱,且双双去了德国,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两人如胶似漆的关系曾构成劳伦斯多部小说里的“隐含”主题。在此期间,他完成《儿子与情人》(1913),并开始构思、酝酿、动笔写他后期的优秀长篇《虹》(1915)。1913年,二人回到伦敦,弗雷达跟她丈夫离婚;1914年她与劳伦斯结为夫妻。

    《儿子与情人》的许多内容均源于劳伦斯本人年轻时住在伊斯特伍德矿区小村的生活。小说里的莫雷尔夫妇其实就是劳伦斯本人的父母亲;男主人公保罗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劳伦斯本人。故事以莫雷尔和格特鲁德的婚姻开篇。父亲(既是劳伦斯的父亲也是保罗的父亲)总是犯傻,不说上司的好话。他把他们得罪遍了,可以说是有意的,这样的人怎么能指望别人提携?人家不喜欢他,他又要抱怨。母亲(同样,既是劳伦斯的母亲也是保罗的母亲)强多了。她是城里人,的确算得上小中产阶级。她说一口标准的英语,一点土音也没有。她一辈子也不学一句我父亲讲的方言,我们这些孩子在家也不说这种土话,只在外头才说。……她写一手漂亮的标准字体, ……可她只是个工人的妻子而已,……她生性敏感、聪明,可能真的高人一等。可她却沦落在工人阶级之中与比她穷困的矿工之妻为伍。这显然是女方“低就”而男方“高攀”的婚姻。婚后倒也过得愉快,但好景不长,“低”、“高”之差导致二人关系紧张,纠葛与摩擦不断。丈夫使她的幻想破灭,她将爱一股脑儿转移到儿子们身上。保罗比哥哥威廉、姐姐、弟弟更重感情或者说感情更脆弱、更敏感,也比他们更亲近母亲。威廉夭亡,母亲悲痛欲绝;接着保罗病倒;母亲渐渐领悟,自己的责任应当是关爱活着的而非思念死去的。此后她便将她全部的爱倾注到保罗身上,要从保罗身上找寻她曾在威廉身上找到过的那种母子情。母亲去世,保罗孑然一身,无人爱他无人帮助他。绝望却也使他“绝路逢生”而改弦易辙,他毅然面对未可预知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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