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联: 反垄断者走上垄断路

    银联成立之初,时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戴相龙可谓意气风发,欲使得国人都能达到“一卡在手,走遍神州”的美丽梦想,不仅有利于搭建国内银行卡的高速公路,扩大持卡人的消费方便, 还有利于抵御跨国公司利用其在全球市场的垄断优势渗透中国市场,攫取垄断利润,挤压民族企业。

    不可否认,银联的存在对抵御那些国际巨头对中国银行卡市场的“垄断”有积极的作用,2005年就曾在泰国等地成功地迫使它们放弃挤走中国银联标志卡的企图。问题是,经济学的简单常识告诉我们,反垄断的实质是什么?是让消费者获得更大的福利,而不是在空喊“保护民族金融产业”的同时让“民族消费者”付出更大的代价。更何况,银联(包括四大行,国家财政给它们填的坏账就超过万亿元之巨)本身就是用大量纳税人的钱才获得了今天的地位。不客气地说,抵御国际巨头对中国市场的垄断是它们的天职和使命,并不是借此多收费的借口。

    一个令人忧虑的逻辑推理是,现在一些小银行为争取客户,可能会替持卡人代垫这笔查询费用,包括少收或不收年费等,但它们无疑会承担更大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当它们越来越认识到如果也投靠强势垄断者,参与分一杯羹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获得巨大利益的时候,可能连小银行也会放弃免费的策略。

谁来破除“行政性垄断”?
    开展一场声讨浪潮。起因是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的议案: “据调查统计,全国60%以上的移动电话用户和小灵通用户遭受过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平均每年每门30元,照此比例估算,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

    电信领域的“霸王条款”之多是社会公认的,但它在形式上也是竞争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往往大打价格战,竞争之惨烈有目共睹。可是为何在“乱收费”上得不到遏制呢?原因就是它们只在利益冲突的地方竞争,在利益一致的地方垄断。这种垄断的一大特征就是“自己人监管”。《电信条例》是信息产业部主持定版的,投诉、处罚、申诉、发放新牌照等权力也全部集中在信息产业部,而信产部的管理者和现存的电信企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这种监管体制下,“竞争”只是存在于“自己人瓜分利益”中,移动和联通抢市场,帮谁不帮谁都不好,干脆都不帮。而一旦涉及“外部人利益诉求”,比如消费者投诉乱收费,这个费不管哪家收了都好,手心手背都是肉,当然就不管不问了。所以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的电信监管模式都是由既独立于政府又与具体企业无关的第三方部门担任。

    话题回到银行业,这种“内部竞争、外部垄断”的情形同样存在。各商业银行在争夺贷款、发信用卡、销售基金等事项上的竞争同样十分充分,但在对付消费者的问题上态度就翻了个个儿,一算自己的成本,一个比一个报得高。同样,银行业的垄断也是由“自己人监管”导致的“行政性垄断”。在跨行查询收费问题上,有舆论明确提出应该由银监会来出面沟通解决,因为它已经演变成一场“全民参与”的大争论。但监管部门至今态度暧昧不明,令人玩味。

    那么谁有能力来破除这种以损害全社会消费者利益为代价而讨好少数利益集团的行政垄断呢?有人将目光瞄向2006年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可是,记者很遗憾地看到,一位起草组成员对媒体确认,这部被称为“经济宪法”的《反垄断法》草案中关于行政性垄断的章节被删除,其中包括行政垄断的概念、表现形式等内容。 

    十分遗憾的事实是,到目前为止,我们看不到有什么立竿见影能解决行政垄断的办法,唯一能做的就是通过各级舆论不断地对行政垄断行为加以抨击鞭笞。当然,我们没有强制能力改变现状,唯一的希望是如果垄断者的道德情怀尚未泯灭的话,也许会有所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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