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店需要的是动态信息,但是目前不得不“看目采购”。出版社一般提供纸质书目,一年也就更新两三次,信息滞后不说,项目还不全,一般只有书名、编号、每包的册数,缺乏简介等内容。这样,书店不知道又出了什么新书,书目上的书是否好卖,是否有货,有多少,也无法根据图书的详细信息进行有重点的推广。因双方信息不对称,可能书店订购某本书时,实际上已经不可供(没货)了。
为了解决新书信息告知不及时的问题,出版社采用主发的方式,也就是不管是否适合书店卖就把书发过去。这样书店就很被动,可能无法有效销售,库存压力也比较大。
在一般情况下,发行员收到书店订单后,根据库存状况打出发货清单,交由库房配货并附上发货清单。由于发行员得到的库存信息比较旧,可能库房已经没货了,或者配货出现错误,比如《经济学》这本书,人家订的是第二版的,库房却把第一版发过去了,又比如多发了几本。可是发行员和库房人员很少沟通,往往发少了就少了,错了就错了,发行员并不知道,因此无法及时告知书店。
这样收到货后,书店按发货清单点货,就会发现货少了多了或者错了。但是因为书店人员面对的出版社众多,不可能一一打电话和出版社发行员核对,因此只好将错就错。书店收到书后,还要把信息输入电脑,再发书到下一级分销店,至少第三天以后才能上架。
到了结账的时候,出版社发行员按发货单和书店结账,而书店则按自己的收货单去对账,这样就导致出版社发货单和书店收货单不一致,可能双方不得不反复打电话核对,效率低下。一般出版社每3个月、半年或一年集中对账结账,这时候可能已经积累了很多出差错的发货单和收货单,更加难以理清,导致无法结算,久而久之,可能会造成一团乱麻。双方可能会都说自己的对,造成上下游的矛盾。
以上说的仅仅是在出版社发行部和书店交易环节的信息交换问题。其实问题还很多:由于缺乏全国出版信息和销售数据的支持,出版社的图书选题策划、发行印数往往是盲目的;出版社对很多书店发货后,总共卖了多少,剩下多少,往往也无法知晓;有时货都发完了,以为都卖完了,刚安排完加印,书店就大量退货。又如在内部,编辑、发行、财务部门信息不能沟通,编辑不了解所策划图书的销售、库存、回款等情况。
书业充分信息化后,出版社能够及时向书店提供最新最全的可供图书的信息,而且是电子数据,对图书内容的介绍很详细。这样书店就可以主动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的客户群来订货;加快流通速度和效率,原来可能是一周,现在可能一天就行了,只要有电子书目,货一到马上就可以上架,书目信息不用录入可以直接导入数据库;由于减少盲目的主发和错发,可以减少书店录入费用,避免出错,节约书店库房资源。而出版社可以根据书店的销售记录和销售能力,控制对书店的发货量,减少盲目发货,可以根据准确及时的市场销售动态反馈考核发行人员,编辑可以据此进行选题论证,社领导可以据此安排工作重点和发展规划。
当然,这是一种理想的状况。深圳新华发行集团技术部负责人孔成方指出,由于出版社和书店双方的信息链断裂,下游零售信息大量电子采集数据对上游出版社往往没有实际帮助,上游大量编辑信息不能及时有效传递对下游也起不到作用。这使得各个企业信息化成了只见投入不见产出,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上下游投入的人力物力、信息资源都造成极大浪费。比如现在有一些出版社自己建设网站,倒是能看到更多图书信息,可是不能支持下载、远程传输,书店无法有效利用这些信息。“希望《规则》出台能促动上下游信息互换,减少重复劳动,推动上下游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提升。”他说。
信息化目标:把市场推到你面前
为了咬合断裂的信息链,需要社店了解到信息交换带来的实际利益,从而挖掘图书信息的商业价值。分散、不准确的信息对信息的利用和交换造成了困难,因此建设全国性的可供书目将是书业信息标准化之后的又一个焦点。
为什么要沟通上下游信息?
人民卫生出版社信息中心副主任梁京对信息流在出版社经营决策和市场营销中的意义作过详细分析。
出版业是个事后看效果的行业,一旦决策失误,损失难以避免。目前,市场上图书的同质化现象十分严重,图书整体策划的个性化显得尤为重要。梁京认为,这一切都需要得到贯穿上下游的“数据”的支持,做到“知己知彼”。可供选题论证和营销工作参考的数据有出版社的发行数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的CIP数据、出版社收集的书店数据、社店图书流通信息交换数据、第三方提供的图书数据。其中“社店图书流通信息交换数据”和“出版社发行数据”的优点在于“知己”,“CIP数据”的优点在于“知彼”,“第三方图书数据”和“出版社收集的书店数据”则重在“知己知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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