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购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变

日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沪公积金(2005)13号文件,对有关问题作出规定,其中,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保持不变,新房不低于房价总额的20%,二手房不低于房价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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