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公积金还贷哪种方式最省钱

  今年上海市提取公积金存款归还住房贷款的方法有变,在这种变化情况下,贷款买房者采用何种还款方法能更加省钱?本刊记者近日采访了经济学硕士、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副研究员丛诚先生,请这位被业内人士尊称为“丛按揭”的专家为市民们仔仔细细地算一笔帐。真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采用最合理的还款方式的话可节省几千块钱呢!

提取公积金还贷今年有何变化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颁布的2001年度提取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办法规定,今年贷款买房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以转帐方式直接冲还住房贷款的余额,而不能像以往那样,采取先将提出的住房公积金转存入还贷储蓄卡,再逐月还款的做法。据了解,推出新办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防止提取出来的公积金被挪作他用,以确保被提取出来的公积金完完全全是被用于归还住房贷款的。这个新的规定也必然会给市民打理家庭的财务计划带来变化。
    在往年,由于有关提取公积金冲还贷款规定不明确,贷款买房者一般可以将上一年的公积金存款转入还贷储蓄卡中,然后在不改变贷款时间、不改变贷款金额的情况下,由银行自动每月从还款储蓄卡中扣钱。实际上,贷款者帐户内的钱并不是一次性被扣除的,遇到紧急情况时,帐户内的资金还可以拿出来“调头寸”,只要帐户内每月存有足以还贷的资金即可。
    而实施了新办法之后,贷款买房者一年的公积金存款将被一次性冲还贷款,“调头寸”的行为将被杜绝。当然,为了方便市民,银行还提供冲还贷后三种调整还款方式选择:
    一是,剩余还款时间不变,但每月供款额减少;二是,每月供款额不变,但总还款时间减少;三是,以提取的公积金抵扣原来的每月供款,停还若干个月后,继续以原来每月供款额还款。
    善于算计的市民可能会有两个疑问:一是,实施新办法之后,以公积金直接冲还贷款,贷款买房者在支付利息方面是否会受到不合理的侵占?二是,既然银行提供了三种方式以供选择,那么哪种方式最省钱?
    要回答这两个贷款买房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就必须先了解住房贷款余额和贷款利息是如何计算的。
    丛诚先生对此作了详尽的解释。

如何计算住房贷款的利息
    住房贷款的实质就是,贷款买房者向银行借入住房贷款资金,借款者获得在借款期间对银行资金的占用权,银行则向借款者让渡了贷款资金的时间价值,因此,借款者除了应将贷款本金悉数归还银行之外,还应支付银行利息。
    丛诚先生特别指出,市民们平时总是笼统地把每月交给银行的资金称作还款,这样的表述实际上不确切,而在香港、台湾和新加坡,把每月交给银行的资金称作供款就比较准确。所谓的供款就是供以买楼的钱。实际上在贷款者每个月交给银行的供款额当中含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分期归还银行借款,这部分可以被称作还本;另一部分是占用这些资金所应付给银行的利息,这部分应该被称作付息。弄清了这个问题之后,我们就会明白利息是由占用资金的金额和时间所产生的,也将随着占用资金的减少而减少,直至为零,这就是所谓的“利随本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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