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英格兰文化的异客自居的托尔金 事实上,本书注释除了挑错以外,还侧重于展现三个主题,也就是托尔金作为身处二十世纪新旧思潮碰撞之际、身处现实与幻想激荡之中的作家,让大家感到迷惑、反复争鸣的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乎托尔金的身份:他是“外侨”(uitlander),还是纯正的“英格兰人”?
容易被人忽略的是,托尔金在他所处的环境中,多少总是扮演“少数派”“外来者”的形象。托尔金自己也曾说:“我生于奥兰治自由邦,其实对于英格兰和英国文化总感觉是个异客。”
他出生在与英格兰远隔万里的南非奥兰治自由邦,在当地布尔人眼里,他和他父母属于一小撮“外侨”,身处英国殖民者的孤岛之上。可能他也没忘却自己殖民者子女的身份,一战爆发前就参加了军事训练,加入的正是只对生于殖民地的人开放的军营。他年轻时还为布尔战争辩护,虽然后来转变了观念。
童年时回到伯明翰,托尔金和母亲(还有弟弟)是新教大家庭中仅有的天主教徒。大多数家人排斥他的母亲,想转变他的信仰,他和母亲被迫过上颠沛流离、贫困潦倒的生活。
进了牛津大学,他是当时这个富人和贵族俱乐部里不多的穷学生之一。其父亚瑟当年在南非投资矿产,此后定期获得收益,这简直成了托尔金的救命稻草,其母以之支付孩子们的生活费。托尔金结婚前靦颜去找弗朗西斯神父,就是求他把这笔投资划在自己名下,他把投资的最后一笔收益用以支付妻子生下大儿子的医护费用。在T.C.B.S.(即The Tea Club, Barrovian Society,一译“茶社和巴罗社团”)中,他也是最穷的那个,因此也入伍最晚,侥幸逃过了索姆河战役中最为惨烈的阶段,这也是他在索姆河“绞肉机”中捡回一条命的重要原因。
不仅如此,在圣公会背景的牛津大学中,他也是不多的天主教徒,虽然当时牛津的宗教氛围已经没那么浓厚,但他选择了埃克塞特学院(这个学院当时对天主教徒的氛围相对宽容)、选择去圣阿洛伊修斯天主教堂、选择葬在伍尔弗科特公墓——这是他几乎唯一能做出的选择。
即使成为教授,托尔金也是众多一心只做学问的学者中,少数有志于小说创作的人,这在当时被认为不务正业,他也颇为忌讳。正因如此,他才和另一位同样“不务正业”的教授C.S.刘易斯惺惺相惜。他最骄傲的是被牛津大学授予名誉文学博士,而且是基于对语文学的贡献,虽然这门学科正在被语言学所取代——说到底,他可能还是对自己的“外侨”处境耿耿于怀。
但这可能和我们对托尔金的印象不符。托尔金说过,愿将他的中洲神话献给自己的祖国——英格兰(有趣的是,他却反感“大不列颠”这个名字,甚至对英联邦表示作呕。他对“帝国”有着本能的反感,曾说自己若是生活在罗马帝国时代,会憎恨这个帝国,同时依然是个爱国的罗马公民,也会更乐意做个自由的高卢人,或看到迦太基人的优点)。他在《霍比特人》《魔戒》中描绘的霍比特村背后的英国田园风情,他对古英语的研究,甚至对“英国美食”的偏好,都透露出对英格兰的热爱。这势必涉及一个看似与中洲世界无关的问题:他对英国及其现实政治,是怎么理解的?
翻阅托尔金在爱德华国王学校的辩论记录,以及他的书信,我们会惊讶地发现,他虽然主张新闻时事都是不重要的,他自己却高度关注、深入探讨了很多内容。托尔金所处的正是一个风云激荡的年代:从国外看,大英帝国在布尔战争后开始走下坡路,托尔金感受到的更多是帝国的余晖,而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在萧条的经济状况中,大众舆论环境严重恶化,民族主义,尤其种族主义和反犹主义甚至占领了舆论主战场;从国内看,工业革命的辉煌正在淡去,传统的贵族社会正在没落,一个更加纷杂也更平民化的现代社会正在到来。
而这些,正巧托尔金都是亲历者。
他出生在两次布尔战争之间,父亲事业腾飞及投资矿产、母亲倍感孤独的背后,是大英帝国最后一次扩张以及带来的殖民者与布尔人的紧张关系。当我们看到托尔金在伯明翰的煤车上学习威尔士地名,看到他对这里的工厂烟囱多么厌恶时,无意间也会发现,来自威尔士的繁忙煤车上、那些地名中包含的“煤炭”“木材”含义,暗示着威尔士作为工业原材料基地的悠久历史,以及伯明翰作为传统工业城市曾经的辉煌。即便当时的爱德华国王学校和牛津大学,其中的学子也并非一心只读圣贤书,而是直面时代的变迁。包括托尔金在内,中学学生们在辩论会上激烈讨论当时的内政外交;考试制度的改革让导师(教授)这一群体站上了大学舞台中央,大家开始推行更侧重考试成绩的小班化教学和更便于学生学习的课纲(这两项,托尔金都是积极的参与者)。牛津开始越来越不是贵族子弟的专属,递交名片的繁文缛节、与镇民的冲突等传统因素虽然还在,但即将成为历史。这本书不仅是托尔金个人的传记,也是一幅维多利亚末期的英国社会风情长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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