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背后的版权喜忧

    每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界都会聚焦一些热点话题,今年也不例外。围绕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今年发布的“数字创意、重塑文化”主题,4月25日下午,中国国家版权局与WIPO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数字环境下影视产业版权保护圆桌会议”。来自WIPO、中国相关部委、法院、著作权涉外认证机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代表以及影视领域权利人和专家学者等60余人参加了专题研讨。与会者研讨了数字时代影视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版权保护重点和热点问题,探索了版权保护新途径和版权合作新模式,共同呼吁只有切实维护影视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大版权执法力度,才能激发影视作品作者的创作热情,催生更多兼具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优秀影视作品。

    《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在现场聆听与会嘉宾发言后深深感到,当前作为我国核心版权产业的影视产业发展前景持续向好。在欣喜、乐观的同时版权界也注意到,在数字环境下影视作品的创作、生产、流转、交易等各个环节中版权问题越来越突出,如何加强影视产业版权保护的探讨与呼声也更加强烈。

    【喜】
    政策利好,刺激中国影视产业强劲增长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电影总票房为440.69亿元,比2014年增长48.7%,创下“十二五”以来最高年度增幅。其中,国产影片票房271.36亿元,占总票房的61.58%,以较大优势保持了在中国电影市场的主导地位。2016年第一季度中国内地市场电影票房收入为144.7亿元,同比增长51.2%,再次创下历史新高。

    再看看我国电视剧市场,可以用热火朝天来形容。去年,抗战剧、古装剧、都市剧、网络剧频频创出电视与网络收视新高。如抗战剧《伪装者》由于电视与网络同步播出而成为了2015年度黑马之作,截至去年9月28日24时,网络播放总量高达28亿次。再如古装剧《花千骨》《琅琊榜》《芈月传》,都市剧《何以笙箫默》《虎妈猫爸》等剧集的网络点击量达数亿次也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此外,电视综艺节目如《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奔跑吧兄弟》《中国达人秀》《欢乐喜剧人》等也频频创下电视与网络收视的新高。高收视无疑刺激了我国电视剧与综艺节目的投资热情,也导致影视产业版权交易量持续攀升,而这一切也致使业界对于影视产业发展版权生态环境的变化愈发敏感。

    “影视作品是版权的重要课题,作家、编剧、作曲家、导演、演员、制片人、广播电视组织等都可能是影视作品的创作者,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版权人。可以说,从投融资、剧本创作、拍摄、发行、版权交易到衍生产品的开发、品牌体系构建,版权贯穿整个影视产业链。而在数字环境中,影视作品作为最具有活力、最形象生动的大众艺术和现代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影响程度大,初始开发投入高,动辄投资过亿,复制编辑成本低,更依赖版权保护和运营。优秀的版权作品、良好的版权环境、有效的版权保护是促进影视产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在圆桌会上特别强调了版权保护在影视产业发展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认为,近年来中国的创意文化产业生机勃勃,特别是互联网经济迅猛发展带动了文化产业的大发展。文化产业全屏幕、全产业链的商业模式正在加速形成。去年整个中国视频产业的价值达到1800多亿美元,IP成了创意文化界热度最高的一个词,而各大文化创意公司间争抢IP也成了最抢眼的现象,这些都反映出中国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运用能力在迅速提高。这与中国国家版权局不断加大版权执法力度,加强社会宣传是分不开的。特别是“剑网2015”针对网络音乐市场进行的规范与整治,极大地净化了网络音乐市场环境,促进了正版音乐作品在数字化环境下的规范运营,这充分说明了中国政府所出台的一系列版权保护政策已经显现出良好的市场效果。

    于慈珂就此表示:“近年来,随着我国影视产业的繁荣发展,国家鼓励广播影视市场化改革创新等一系列政策出台,影视产业已经逐渐成为当代最具影响力和传播力的大众文化产业,而互联网对人们生活方式的持续改变以及推动三网融合、鼓励创新等举措,不仅促进了影视产业链的进一步深化完整和数字化,更强有力地推动了影视产业走向版权运营模式,数字影视版权资源加速集聚整合,影视版权交易也越来越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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