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法院29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南京大学外国文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当代外国文学》期刊主编余一中起诉《新闻出版报》的诉讼请求。
据报道,2002年2月,央视播出电视连续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受到广泛关注,漓江出版社随即出版了该剧文学剧本。余一中购买该书后却发现,书中有6000多处编校错误。2001年3月,余一中向白下区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最后调解,漓江出版社停止该书的发行销售,向余一中赔礼道歉,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据余一中诉称:当时,他发表了相关文章,对《《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下简称《钢铁》)塑造的“保尔”形象进行评论,从事实的角度说明了文学剧本塑造的“保尔”形象是有缺陷的,同时也对《钢铁》一书的文学剧本编校错误提出了批评。为此,2002年6月26日,《新闻出版报》刊登了《由批评编校差错所引发的论争》(以下简称《论争》)一文,并加注了“编者按”。
余一中认为,《新闻出版报》“编者按”把纯属学术讨论的问题引到政治上,用虚构的言论诽谤自己,损害了自己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形象,并给自己的精神带来了很多的痛苦,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新闻出版报》并没有捏造事实并散布的行为,因此不构成诽谤行为。该报针对余一中的文章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进行批评,是法律赋予的言论自由权。虽然原告措词较为严厉,但其就原告发文的动机谈观点,并欢迎读者讨论,其本身具有正当性。因此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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