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塔斯曼 我们在寻找中国新机遇

    于乐:从财报上来看,各业务种类的年收入的确有些变化,但我们并没有把物流或网络业务单独提出来。与2007年相比,直接集团销售收入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从17.5%下滑到12.3%,这主要是由于直接集团的业务重组造成的;媒体服务收入所占的比重从30.6%增长到36.1%,广告收入的比重从24.1%增长到28.1%,内容发行的收入比重从27.8%下降至23.5%。如果比较各业务部门的息税前营业收入,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稳定的增长,RTL集团居首位,欧唯特集团居次。

    《出版商务周报》:从根本上看,集团经营着内容资源,那么集团对各种媒体之间的内容资源整合是如何考量的?

    于乐:贝塔斯曼既经营内容也通过旗下欧唯特的业务提供媒体服务。在内容方面,我们不是内容的整合者,而是内容的制造者,并考虑所有相关的发行渠道。面对数字化所带来的挑战,我们通过许多不同的方式将内容传播给用户(其实这也就是一种用户所愿意接受的方式),包括电视、广播、书刊、IP电视、网页、下载、移动产品等。在网络上众多的数字化产品中,我们的强势品牌能够指导用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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