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现代政治哲学与意识形态的关键词之一,然而现代学术的吊诡之处在于,每一个学科恰恰在本学科最重要的概念上充满着最根本的分歧与最激烈的争论。思想史上辨析自由及其主义的专著层出不穷,而且视角不断翻新。孟德斯鸠和阿克顿等古典自由主义者主要在自由与权力二元对立的框架中思考如何捍卫自由,其核心应对措施在于建立权力的分立与制衡机制以及勘定权力的边界。约翰·密尔的《论自由》受托克维尔关于多数暴政的思想的激发,不再像前人那样从限制政府权力、防止政府的暴政的角度来论述自由,而侧重于从防止社会的(舆论的)暴政的视角来捍卫自由,简言之,即从对少数人的暴政的防御转向对多数人的暴政的防御,这种视角的转变构成了“密尔自由思想中最重要的创新”。以塞亚·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承袭贡斯当关于“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的著名划分而将自由划分为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着力点明了追求和自我二分法相关联的积极自由的危险。
在此种背景下,雷蒙·阿隆的《论自由》仍然富有新意。雷蒙·阿隆一向主张重新发现和阐释托克维尔与马克思,在某种意义上,这本书正是雷蒙·阿隆对托克维尔与马克思关于同一问题的思考的继续与延伸。阿隆慧眼独具,看出了尽管社会学奠基人托克维尔、马克思、孔德对19世纪的社会即现代社会的定位殊异(分别是“民主”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工业”社会),他们的理论实际上却是对新社会的同一问题的不同回答。这个问题就是现代社会自由如何可能。事实上,阿隆的《论自由》的分析相当倚重于上述三个概念。
本书对自由的思考基于对自由的一种新的划分方式,即把自由划分为形式自由与实际自由。必须指出,这一划分方式来源于马克思。形式自由指的是“言论、写作、选择其代表和宗教信仰的权利”(25页),基本相当于政治自由,而实际自由的一般定义“即避免贫困的自由”(109页)。更确切地说,形式自由,即自由主义者的自由,指的是无禁止的自由,其他人或惩罚威胁不能阻止的自由;实际自由,即社会主义者或福利国家的拥护者的自由,指的是实现自由的能力。因此,对应于形式自由与实际自由的区分,阿隆还使用了类似的区分,如“作为自由的政治权利”和“作为能力的社会权利”,“主观的自由-权利”和“实际的自由-能力”(123页),以及“摆脱的自由”(freedom from)和“追求的自由”freedom to(122页)。
马克思批判形式自由,但同时宣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一切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共产主义的本质特征。实际上,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阿隆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作了区分)和自由主义的差距不像人们想象得那么大,其无疑是在以一种激进的方式追求自由,而且将对自由与平等的追求彻底化了。自由主义和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都想使人自由和解放,马克思不是想简单取消资产阶级的形式自由,而是想使之实现其“现实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托克维尔与马克思成了同一战线的战友,他们都在探求自由的条件,只是自由的条件在托克维尔看来是自由民主制度,而在马克思看来却是经济革命。托克维尔赞同法国大革命的原则,然而马克思认为法国大革命还不够彻底,因为法国大革命局限于“政治的解放”,而今后必须进一步追求“人类的解放”;法国大革命即第三等级的革命必须继之以第四等级的革命,这就是实现经济革命,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以便使人不仅在政治上平等,而且在经济上平等。更重要的是,只有经济上平等了,政治平等才有保障、有实际意义。
简言之,托克维尔呼唤重建政治,捍卫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马克思则进一步呼唤经济革命、重建社会,使个人自由与政治自由成为现实的而非虚幻的自由;托克维尔力图实现某种程度的政治平等(民主),马克思则进一步要求实现某种程度的经济平等(民主);托克维尔想从政治上解放人,把人从人对人的暴政中解放出来,而马克思则进一步要求从经济上、从劳动中解放人,把人从物对人的暴政中解放出来,正所谓,劳动之外才是自由王国的开始。阿隆认为,马克思并不是要取消形式自由(政治自由与个人自由),“使他感到愤怒的是,民主仅仅是政治上的,平等仅限于选票,宪法宣布的自由并不能阻止无产者的被奴役状态,不能阻止妇女和儿童每天工作12个小时”(16 、17页)。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没有实现人的本质,而只是在宗教的幻想中实现;作为劳动者和作为公民的人是分裂的,而人在宗教和政治方面的彻底解放只有通过经济革命和社会革命才能实现。有趣的是,马克思的批判和诉求本身恰好印证了托克维尔的论断,民主(平等)的推进是无止境的、永不停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