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集团实力版图

    随着企业化转型的顺利完成和出版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国内出版集团的整个运作方式会更加遵循产业规律。以细分的市场需求为核心,进行深层次的资源重组和结构重组,整合优势,强化专业将成为出版集团的首要追求。而在内部经营管理方面,品牌塑造、资本收益、营销渠道、售后服务、人才延揽等等以往只有其他产业才津津乐道的“法则”,也将很快被出版业所移植,并逐渐成为出版集团流行的运作模式。

    在业务架构方面,跨媒体经营是当今世界文化产业集团发展的主流,将相同的出版内容通过书报刊、音像出版物、影视产品等形式,进行多层次的互动开发,可以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获得增值收益。如上海文广集团,涉足广播、电视、报纸、体育、文化、演出、出版等多个产业,广州日报集团、南方日报集团等已相继成立出版社,直接进军出版业。可以预见,未来出版业与其他媒介之间的融合将愈加紧密,政策的调整也将为中国出版集团跨媒体经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随着出版改革的深入,政企分开和出版集团的组建使区域内产业联合和分工成为可能。市场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催生一批相互参与、利益一体化、产权多元化的跨地区出版发行集团。一次前所未有的跨区域大兼并、大重组就摆在各家出版集团的面前。

    可以预见,资本运作将成为我国出版集团业务发展的重要方向。在其他产业领域中,产品经营和资本经营并重是企业最基本的运作法则。而中国的出版集团的发展,也将走上资本经营的道路,无论是出版业务的开展,还是产权制度的改革,资本都将成为出版生存与发展的支撑点。

    出版集团:从事业到企业的“三级跳”

    从1999年开始批准成立试点出版集团到200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再到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提出出版集团可以进行企业化转制,企业化转制后,在原国有投资主体控股的前提下,允许吸收国内其他社会资本投资,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文化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市。短短4年中国出版业的集团化建设实现了历史性的“三级跳”。 

    2005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进一步系统地对文化体制改革作出全面的制度安排。对于出版集团,则向集团的企业化转制提出了全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改造的任务,提出了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文化企业的要求。

    在上述政策的推动下,中国的出版集团改革也按总体进度的安排,逐步深入。其中的典型代表是辽宁出版集团改革转制的“三步曲”。

    辽宁出版集团是最早成立的一批出版集团之一,在2000年3月正式挂牌运营。集团成立后,在全国出版界率先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授权辽宁出版集团经营集团成员单位中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集团虽然当时还保留着事业单位的“身份”,但已开始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营。

    2004年底,辽宁出版集团又将改革步伐推进到第二步,进一步规范转制,事业单位的身份彻底抛弃,成为真正的现代企业。在改革内容中,集团对近1000人进行一次性剥离和分流,人数之多在全国出版界前所未见。转制后,集团实行全员聘用制,将过去的“身份管理”改为“岗位管理”。

    在200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出台后,辽宁出版集团又乘势前进,开始着手经营性资产上市工作。为了保证文化安全,集团进行了一系列制度设计,确定了国有资本绝对控股、保持法人治理结构的统一以及出版社编辑业务与经营业务分离,对出版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等原则。

    与辽宁出版集团的改革进程相似,其他出版集团的改革也在逐步推进。2004年3月25日,中国出版集团整体转制为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明确了中国出版集团的企业身份,中国出版集团是中国级别最高、拥有品牌出版社数量最多、社会影响力最大的出版集团,其由事业集团转制为企业性质的集团公司,标志着中国出版单位事业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对其他出版集团转制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2004年9月,广东省出版集团整体转制和国有资产经营授权基本完成,整体转制为国有独资的出版集团有限公司。11月,湖南出版集团整体转制为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性质由事业集团转制为企业集团。而在2005年11月28日成立的安徽出版集团则在成立之始,就直接设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企业制度,号称全国第一家在集团组建同时完成转制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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