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搅得心慌慌

最高人民法院的一条规定,竟引起银行的恐慌,可见其对银行影响之大。而对处于同一“食物链”上更下游的买房者来说,这影响就更大了——银行怕风险,导致对买“多套房”的人增加成数和利息上的要求; 同时又因为银行怕风险,导致对买“第一套房”的人也加大控制力度,让本来就困难的人群更困难。

    上海银行同业公会秘书长朱德林表示,按照目前的情形来看,对于部分想要依靠银行的力量购房的人来说,的确会变得困难一些了。

    不仅仅上海的商业银行感到压力增大,其他地区的银行也有同样的感觉,如杭州、广州、北京、海南的银行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应对高法的规定。

    记者也从一位内部人士那里了解到,有的银行已经尝到了这条法规带来的苦头——有人已经开始欠钱不还,只是由于银行的相关人员存在诸多顾虑,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罢了。“不去报案,账面上就是平的,等到自己的任期结束之后再说。”这位人士这样分析不愿报案的原因。

    总而言之,一条规定,搅得市场有点“心慌慌”。

意见反映还不见回音    近日,上海银行同业公会秘书长朱德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奈地说: “我们把银行的意见已经反映给高法、市政府有关部门,但现在还没有得到任何回音。”

    据朱德林介绍,最高院《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下称《规定》)出台后不久,沪上银行就感到有些不对劲,其中第六条规定让银行明显感到会加大发放房贷的风险。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已于2005年1月上旬完成了题为《关于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意见》,并送交给最高院,要求最高院对第六条再作研究,对相关条例进行修改,在体现以人为本、维护借款人权益的同时能够保障银行房贷权益。

    朱德林说: “我们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取消第六条,或者补充相关的条件,或者由政府提供相应的住房保障机制,这样,银行方面才有可能得到保障,否则,银行的债权根本就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时间过去了几个月,现在还没有回音,我估计还得等待一段时日。即使对我们的呼吁做出回应,也得有段时间吧。”朱德林估计。

    对于最高院能不能够从银行的出发点考虑,同意修改第六条,或者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让第六条更具操作性,朱德林表示没有绝对的把握。但有律师认为,既然最高院出台了这样的法规,在出台之前肯定经过多次的讨论,应该是在慎重考虑的前提下才宣布实施的,因此改动的可能性非常小。

严审贷款资格    记者从市场方面了解到,目前房贷相对以前来说,出现了很大的改变。

    21世纪不动产上海区域分部金融部的赵先生表示,与以前相比,他感到银行方面已经加大了对购房者还款能力的审核力度。

    赵先生说: “以前帮购房者到我们的合作银行去办理按揭贷款时,只要手续齐全,办下来基本上不用费很大的力气。但现在不同了,银行方面审查得非常仔细,如果在某个细小的环节上出现问题,按揭贷款十有八九就办不下来了。”

    据赵先生介绍,目前银行比较青睐那些有还款能力的购房者。比如有些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购房者,再次向银行申请购房按揭贷款时,办理起来一般比较容易一些。“银行现在也要看购房者的还贷能力。”赵先生说。

    记者从其他沪上知名中介公司也听到了相同的说法,如CB信义、中原地产都表示最近他们经手办理的贷款在资格审核方面要严格得多。目前,银行除了严格审核收入情况之外,还会通过另外一些途径来考察购房者的还款能力,比如了解购房者拥有多少存款、股票、有无租赁收入等等。

    近日,为了打击房地产市场上的投机性购房行为,同时规避金融风险,个人住房贷款门槛有所提高。沪上众多商业银行的做法是提高第二套以上(包括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这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法规没有关联。

    “对于一些还款能力很强的客户,银行在审批贷款时,还是会优先考虑,并不在乎他们购买的是第几套房子。”有业内人士这样对记者说。由此可见,还款能力的强弱还是银行最为关心的问题。

银行“嫌贫爱富”,购房者心慌    银行收紧贷款政策,而且更加青睐一些还款能力较强的购房者,这使得一些外地人或者中低收入购房者感到有些心慌。因为贷款成数的提高,意味着买房的门槛也就相应变高了。

    据一份统计数据表明,近几年各商业银行的个人房贷增长迅速,已成为商业银行贷款收益的主要来源。据央行上海分行统计,2004年,在投资和各项贷款增速明显回落的背景下,房地产贷款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上海市中资金融机构人民币自营性房地产贷款累计增加1023亿元,同比多增204亿元,占全部贷款新增额比例的76%; 其中个人住房贷款累计增加728亿元,同比多增106亿元,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占中长期贷款增量的比例达48%。从这组数据中,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很多人购房还是要依靠银行帮一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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