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美元到底是什么费?花旗银行的收费依据何在?通过诉讼,也许更能理清国际惯例与现行法律的关系,两者究竟孰重孰轻?
收费依据在哪 4月9日,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卫明将一纸诉状送至浦东新区法院,状告花旗银行上海分行收取存款服务费,要求其赔礼道歉,并赔偿交通费。 4月17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决定受理此案。吴卫明说,他还没有想过该案是否会胜诉,但不管胜败如何,法院终究会给个说法。 吴卫明对花旗的不满源于收费问题。他到花旗要存款800美元,银行告诉他,5000美元以下的活期存款需每月支付6美元或者50元人民币的服务费。因为花旗向储户提供个人理财服务。 吴卫明想搞清楚,这6美元到底是什么费。
收费是否违法 起诉状指出,花旗的做法违反了《商业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29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的原则;第50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业务,提供服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收取服务费。 吴卫明认为,根据该法,存款是有息的,如果按花旗的做法,低于5000美元的存款最终将出现利息不足以支付手续费,实际变成了没有利息。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收取服务费要按照央行的规定办,有规定才能做,没规定不能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条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花旗银行因为提供理财服务收取服务费,实际上是将储蓄和理财服务捆绑销售,只要储蓄就必须接受理财服务,并强制收取理财服务费,与《消法》相违背。 花旗认为,对存款收取服务费是花旗银行的国际惯例,在海外每个地方都是这样的,并非中国独有。花旗在中国必须用最有限的资源给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看法各异 对于这一案件,社会上有两种不同看法。 一是认为,银行收费是国际惯例,中国既然已经加入世贸组织,并且已经批准花旗银行在境内开办外汇业务,就应该允许它按照国际惯例办事。另一方面,遵从世贸组织的国民待遇原则,如果外资银行可以收费,那么同区域内的中资银行是否也拥有收费的权利?反之,如果中资银行不能收费,而外资银行单方面收费,是否构成不公平竞争? 二是认为,花旗进入中国就要遵守中国法律,花旗收费的依据是什么?如果根据现行法律,收费是不允许的、没有道理的,那么就应该停止。而只有当中国法律允许做了,才能做。也就是说,要么遵守法律,要么修改法律。一个法治国家,任何人必须在法律规范下活动。 虽然说,中国百姓很难接受银行收费的做法,但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银行收费这一国际通行做法,也会随着外资银行的进入,开始为中国百姓知晓,并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国内一家商业银行行长曾指出,银行服务本来就不是免费大餐,收费将有利于提供有差别的产品。用外资银行的话来说,银行在处理业务时,需要一定成本,为了不做亏本生意,不可能免费服务。
法律是否需要完善 应该说,商业银行毕竟是企业,它以利润为中心目标,通过收费来选择客户,是无可厚非的。但前提是,这样的做法是否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冲突?吴卫明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坚持打这一官司也许目的正在于此。 不过,由于外资银行的收费,也促使中资银行加快中间业务收费的进程。中资银行也不想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也要求获得公平待遇。 有报道说,中国银行业协会已于去年8月份向人民银行上交了一份《调整中间业务收费的建议》。该《建议》共涉及40多项业务。根据银行投入的成本和合理盈利水平,每项业务都制定了一个最低收费标准,各家银行可以根据各自服务情况进行浮动。而且,这些服务费都是由企业负担,而不会向居民收取。例如一笔代发工资业务和代收水电费业务都最低收取1元钱;社会福利类业务如代收养老金、保险金等都收取5角钱。目前人民银行和国家计委正在对银行收费进行协调。 从免费到收费,不仅我们的观念需要转变,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法律法规也要及时跟上,这一案件之所以引起关注,也许超过了对案件本身的讨论,最主要的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原有的法律法规是否适应经济发展之需。如果现行的法律法规与世贸组织原则相冲突的话,是否需要及时作出修改。而如果并不违背世贸组织原则的话,我们的法律法规是否还要考虑国际惯例的因素。 可以相信,通过此次诉讼,有利于加快法律法规完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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