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市场对上市公司无资格限制,上市手续极其方便,财务上也没要求,不用像主板股票一样提供详细财务报告,所以要上这个市场是十分容易的事情。只要收购OTCBB上的一个“壳”公司,向证监会打个报告,费用也很低,普通的金融机构都可以做。 《理财周刊》: 也就是说,如果“百胜客”帮“联诺”在AMEX的OTCBB市场上上市是有可能的了? 黄华国: 这就是骗子故意误导人的一个地方。OTCBB不是AMEX(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也不是NASDAQ(纳斯达克)的,它就是一个独立的板块,从三大主板退下来的都在OTCBB上交易。如果你收购了一个“壳”是从AMEX退下来的,你也不能说拥有了AMEX的“壳”,你还是只有一个OTCBB的“壳”。 另外,要注意的是,帮公司上OTCBB的中介机构绝对不是什么“承销商”,那个板块又不发行新股,怎么能叫“承销”?美国承销一个股票,哪个不收费上千万美元啊? 《理财周刊》: 可是我听说中国有超过30家的民营企业在美国收购OTCBB的“壳”上市了,他们图的是什么?是融资吗? 黄华国: 从功能上说,OTCBB板块是没有融资功能的,因为它不能发新股。它存在的价值就是给众多退市的“壳”一个搁置的地方。在那里进行资产重组,或者收购,也可以进行私募。有些公司通过自己改造升级,重新把业绩做上去,重回主板; 有些不行的就另外找大股东,通过注入资产把业绩提升到能回主板的地步。 总而言之,OTCBB因为没有融资功能,它注定只是一个过渡的板块,所有OTCBB上的公司应该都想去三大主板,谁如果把上OTCBB当成一个终点站,绝对是不正常的。 一般来说,到OTCBB上的优质的“壳”会在半年到9个月之内重新回主板,可是我来中国之前就注意到,相当数量的中国企业在OTCBB上收购了“壳”后长时间停留。我和美国证监会的一些官员在开会时也谈起过这个情况。 我们经过观察认为,造成这种情况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不良中介、财务公司作祟。它们利用中国国内一些公司对“赴美上市”的美好憧憬和操作手续的无知,把这些公司放在OTCBB上一走了之。相当一部分所谓“华尔街资深财务顾问”都是一天都没在华尔街工作过的留学生之类扮演的。事实上有能力在OTCBB收“壳”再包装改造上主板的,都是大投行,是报出名字全世界金融界都知道的公司。 当然,也不排除另外一些公司甚至是和这些中介勾结的,它们利用自己是“美国上市公司”的名义在国内骗取融资,这种危害性就更大了。 《理财周刊》: 如果投资者已经购买了OTCBB市场的股票,能方便地退出吗? 黄华国: 很难。OTCBB的交易必须通过有资格的专业经纪人或者证券机构进行,不是个人去美国就可以做的,在中国做更不行。 《理财周刊》: 推销“联诺”股权的中介曾经告诉我,他们之所以把股权卖出来,是考虑上AMEX有个股东人数限制,要400个,而且根据我对其他一些投资者传真过来的各式“股权转让介绍”的了解,发现这是一个被普遍引用的理由——这是能相信的理由吗? 黄华国: 有这个规定,但我认为不是把股票卖给这些投资者的理由。 首先,即使是“红筹股”公司,在中国境内就要守中国的法律,中国肯定不允许这种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股份的事情,这是违法的,交易不会得到保护。 其次,这些股份交易不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购买者肯定也是无法被确认为股东的。 最后,按照美国的证券法规,股东人数是招股说明书上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在SB2上详细披露,必须向证监会申报并被审核。 如果一个投资者想参股一个公司,并且随着它去美国上市而分享它的收益,必须作为它的原始股东才能获得未来的利益。根据你的描述,现在他们的操作方式,投资者根本不可能成为公司的正式原始股东,即使该公司在AMEX上市了,股权收益也和此人无关。 《理财周刊》:关于如何最终“赚美国人的钱”,所有的中介都宣称有以下两种途径可以实现“退出”,第一,自己交易,第二,委托大股东或者中国银行交易。您觉得能交易成功吗? 黄华国: 现在通过互联网,看到美国各个市场的交易情况,没问题,但是一般投资者要进行交易,几乎是不可能的。 个人必须通过海外的做市商或者经纪人交易,在美国没开证券账户的人,经纪人无法承接这种业务,是不可能完成交易的。 委托大股东进行交易,这是可以的,但是有前提条件,第一,投资者必须是真实合法拥有这些股份的,也就是刚才说的,在招股说明书上有说明的; 第二,投资者要和大股东有专门签订的合同,说明是委托它进行交易的。 至于说中国银行,我肯定它不能帮投资者从事这种交易,因为它不是美国证券商协会的会员单位,无法从事此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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