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寿险值得“负翁”期待

当你向银行按揭贷款时,如果银行不再强制你从财险公司购买房贷综合保险,但你自己又担心今后的还款缺乏必要的保障,那么为了寻求一份安心,为了让家人“安居”,或许到时候你可以向寿险公司购买一份房贷保险。

财险公司收缩房贷险    最近,上海万先生看中了一套总价130万元的房子,按照有关规定,沈先生在向银行按揭贷款之前需要购买相应的房贷险。让沈先生困惑的是,找了多家财险公司,都因为自己高达100多万元的贷款额,保险公司推三阻四,不愿意受理他的这笔保单。沈先生说: “我以前也买过这样高价格的房子,办不到房贷险还是第一次。”

    近一段时间来,广州、北京等地的房贷险市场纷纷传出“大面积萎缩”的消息,甚至有消息称数家财产保险公司已经在广东等地停止了房贷险业务。上海也传出类似万先生这样高额房贷无人接单的情况。房贷险到底怎么了?

    原来,房贷险曾经一度是保险公司抢夺的“肥肉”,但因为当初给银行的手续费过高,今年又出现各地市民大量提前还贷情况,财险公司遭受了房贷险大量退保带来的损失。同时,随着各地房价的不断攀高,房贷数额越来越高,保险公司也意识到,如果任由房贷险规模扩张开去,将来的风险将很难控制。于是这个曾经的“优质险”,目前反而成了财险公司手中的烫山芋。

从寿险公司买房贷险    其实在国外发达保险市场,除了财险公司,寿险公司也可以为房贷“负翁”一族提供还款保证保险。但在我国现阶段情况下,由于银行在提供按揭贷款时,硬性规定贷款人必须购买财险公司提供的房贷综合保险,否则不予贷款。因此,寿险公司的房贷险只能作为房贷者经济充裕情况下的一种额外补充,而不能取代财险房贷险的“正室”地位。如果购房者既买房贷险,又买房贷寿险,实质上是有些浪费和重复投保的意思。

    但随着这次财险公司房贷险的逐渐淡出,或许我们可以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和已经“寿终正寝”的强制车贷险一样,房贷综合保险将不再是一种强制保险。

    到了那时,为了保证自己的履约还款能力,为了保证家人不因为自己的意外而被迫离开贷款还未还清的房子,房贷“负翁”一族完全可以自行购买一些房贷险,而不论它是出自财险公司,还是寿险公司。

家属是第一受益人    对一般家庭而言,房屋按揭贷款大概是家庭最大的负债项目,随着房屋贷款的逐步减少,房贷者承担的家庭经济压力也逐渐减轻,他所需要的寿险保障额度也会相对降低。寿险公司推出的房贷险,就是按照普通的还款规律,保障期间内每年的保障金额是对应着逐步递减的,这样设计的好处是能够减少投保者的保费支出,其他方面与普通寿险无异。

    目前我国保险市场上,寿险公司的房贷险产品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房贷定期寿险: 如果在贷款期间内,房屋抵押贷款人因为死亡、意外、伤残而丧失全部或部分还贷能力的,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替贷款人还款。这类产品有点类似房贷财险中的保证还款保险,但原有的房贷财险只保借款人意外身故,而房贷寿险则将因疾病导致的身故和全残也归入保险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财险公司房贷险保险范围中的空白。

    另一种是带有保证还贷性质的生死两全保险,如果在还贷期间,贷款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将会代为偿还尚未还清的银行贷款,若保险金扣除应还贷款后还有剩余,还可付给房贷者的法定继承人; 如果贷款结束后贷款者安然无恙,也将获得一部分还本的保险金。 

    值得注意的是,和财险公司提供的房贷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相区别的是,寿险公司的房贷险第一受益人都是房贷者的家属,是真正为自己和家人所买的保障。

房贷定期寿险比较实惠    定期寿险形式的房贷险,在市场上的主要代表有中保康联的“乐得保消费信贷定期寿险”和友邦保险的“金钥匙抵押贷款定期保险”。
    如果房贷者本身经济实力不强,每月又要背负还贷压力,那么,价格相对低廉的定期寿险房贷险就比较合适。

    [案例一] 程晓,女,23岁,购买120万元房产准备结婚,向银行贷款100万元,还款期限10年。如果她购买乐得保(个人型)保险,同样为10年期,每年缴费1000元,缴费期限10年,累计共缴费10000元。在她24~33岁这10年期间,她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见图1。如果她中途提前还贷,由于该保险的保险金是给付到家属手中,所以并不会产生保费支出上的浪费,等于是继续买了一份普通定期寿险,可以计入家庭的保障篮子。

    [案例二] 30岁的小王新近购置房产,除去首付,还向银行贷款20万元,还款期为10年。为此小王特意购买了友邦金钥匙抵押贷款定期寿险,以确保房产万无一失。为此,小王需要每年缴纳538元保险费,共缴付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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