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百文的资产重组向前迈进了一步。10月12日,其国有股无偿转让及质押给山东三联集团公司的请示,已获得财政部的批准,郑百文资产重组总算迈过了国有股无偿过户这一关。接下来,郑百文重组的障碍则主要是流通股无偿过户问题了。流通股无偿过户的背景要相对不利一些,这主要是指:
小股东反对过户和回购 一、流通股股东中有人反对。郑百文3月27日签署的《就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变动进行选择的公证结果的公告》称:“32名股东(代表股份79862 股)按《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会关于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变动程序的公告》要求的方式提交了《股东声明》,表示既不同意将所持50%股份过户给三联集团,也不同意由公司回购其股份。” 郑百文对此早有准备。郑百文董事会《关于重组所涉及的股份变动程序的公告》称:“重组操作中可能出现下述情况:部分股东明示表示既不同意过户50% 股份又不接受公平价值注销股份,这部分股东尽管可能同意重组,但由于他们不同意重组方案,却又希望不公平享受重组带来的全部利益,而不承担任何风险和重组成本,从而损害绝大多数股东利益。故对于这部分股东按反对重组方案的情况处理,通知其接受公平价值,并且由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申请注销这部分股东所持股份。”因此,这32位股东所持股份面临被回购的可能。按回购价,这些股东合计得款146946.08元。 32位投资者的合计持股成本一般说来是高于146946.08元的。郑百文上市后的股价一直在1.84元以上。除第一次认购原始股的股东,并且不参与以后的配股外,其余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成本都会每股高于1.84元。这些投资者应该知道自己面临“割肉”的可能。宁愿“割肉”,而不同意二者择其一的方案,“牛脾气”是有一些的。是否会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注销其股份后,跑到法院递诉状?是否会被受理?目前也仅仅是捕风捉影的无稽之谈而已。
股份变动面临法律障碍 二、流通股过户两次未获登记结算公司同意。6月11日,郑百文董事会签署的《关于办理所涉及的股份变动手续情况公告》称,6月7日收到的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关于郑百文股份变动申请回函的复函》中指出:“股东以默示方式将50%股份无偿过户给三联集团公司……未能在现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适用的业务规则中找到如你公司所解释的对应规定,因此请你公司提供关于上述说法的具体法律依据。”而郑百文4月23日收到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关于郑百文股份变动申请的复函》后指出:“登记公司注意到,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过户申请,是在公司重大重组过程中由董事会代为办理的集体过户事宜,目前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授权文件,故登记公司暂无法办理有关股份变动手续。”对比两份复函,我们不难看出,郑百文欲通过让股东以默示方式将50%股份无偿过户给三联集团公司的设计,将很难获得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认同。这表明,郑百文的资产重组目前已经遇到了很难逾越的法律障碍。值得注意的是,财政部在批复下达前没有表过态,而让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改变初衷,恐怕不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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