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由于起诉者Stephen Slesinger Inc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证据,洛杉矶高级法院裁决,驳回Slesinger对迪斯尼关于卡通形象维尼熊商品权的长达13年的诉讼。 迪斯尼在43年前获得维尼熊的使用许可权后,利用其制作了动画片,毛绒玩具以及主题公园的游乐设施,例如迪斯尼乐园的"维尼熊的冒险"等,维尼熊也成为最受欢迎和最赚钱的卡通形象。此次驳回使得迪斯尼摆脱了失去维尼熊使用权以及赔偿数百万美元商品权的可能。Slesinger则通过律师表示,将对此明显有利于迪斯尼的判决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