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需求不是迎合低级趣味 人民日报批不良读物

需求是个好东西。促进消费,推动生产,繁荣市场,离不开需求。但需求有健康和不健康之分,健康的需求应该满足,不健康的需求不可助长。物质生产是这样,精神生产也如此。优秀的文化产品,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给人以思想的启迪和美的享受;低劣的文化产品,迎合粗俗情趣,污染人的灵魂和生活环境。

  近期,在图书市场上不时出现的一些不良读物,迎合的就是某些不健康需求。

    一是歪曲历史。对已有定评的历史事件和人物以所谓“学术研究”的名义作翻案文章。在有的书中,某些消极抗日、积极剿共的内战罪人被描绘成大公无私的抗日英雄,某些公认的汉奸卖国贼成了风流倜傥、满腹经纶的儒雅诗人。不少史实被极不严肃地“戏说”,许多名著被肢解得面目全非,对广大读者特别是青少年读者造成了严重误导。

  二是低级趣味。“美女作家”们的表演刚刚落幕,“美男作家”又粉墨登场。各种“一夜情”之类的小说纷纷出笼,堕落的性爱观已演变为某些人成名的秘诀和趋利的法宝。

  三是非法出版。一些曾被明令禁止的有害读物和非法出版物,乔装打扮,招摇过市,牟取癌利。

  四是网络垃圾。将网络上一些包括《遗情书》在内的色情文学、恶俗笑话和道听途说的不实传闻等变成纸介出版物,并用哗众取宠的广告和铺天盖地的炒作去招徕看客。值得注意的是,当这些东西引起群众不满和舆论批评的时候,相关当事人几乎是众口一词地以”社会需求“作挡箭牌。这类狡辩是站不住脚的。

  适应大众的审美鉴赏习惯,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是文艺工作者和文化生产部门的职责。但适应必须是良性的满足、积极的引导,而不是曲意的媚俗与消极的迎合。从事文艺创作和文化生产的社会群体,不能也无法回避对于历史与现实、对于人的生存境遇和社会文明发展的责任与担当。鲁迅把文艺视为”国民精神的灯火“;巴金一生”把心交给读者“,”愿意把自己烧得粉身碎骨给人间添一点温暖“;程砚秋强调,不能做单纯以演戏为吃饭穿衣门路的供人取乐的贱骨头,表示”绝不靠演玩艺儿给人家开心取乐“。伟大作家和艺术家正是靠了忧国忧民的情怀、严于律己的操守和无愧历史的责任心,创造出鼓舞人们前进的杰作,使自己成为民众的良师和民族的良心。文艺是诗意的栖息地,是真善美的养成所,绝不能成为精神垃圾的发酵池。文艺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既包括文艺创作者从人民群众奋发进步的生活中汲取营养、激发灵感,也包括文艺出版物体现人民意愿、反映人民心声,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满足需求当然要经过市场,要以市场为中介来实现经济效益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但面向市场只是手段,目的在于通过市场来赢得群众,服务群众,不断向群众传递正确的价值观念,濡染高尚的道德情操,提供健康的审美享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审美情趣和精神境界,”给人民以信心和向上的力量“,鼓舞和激励人民去建设更加美好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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