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四天,就有225人由于违法乱吐痰受到处罚,处罚金额达10810元。这是记者随市人大对《上海市市容卫生环境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时获知的。
为防治“非典”,市人大急事急办于4月24日制定了《关于修改〈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内容加进了对随地吐痰、便溺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罚款最高额从以前的50元上升到200元;修改内容还加进对其它一些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的条文。《决定》出来后,广大市民拍手称好,但也有少数居民陋习难改,成为处罚的对象。
《决定》出来后短短4天,本市出动监察人员12000多人次,监察车辆1000多辆次,共处罚乱吐痰违法案件225起,处罚金额10810元,其中处以100元以上的有15起,教育劝阻整改1000多起,对乱吐痰执法力度明显增大,大大起到了防范“非典”的作用。但执法人员反映,在执行中存在着发现难、取证难、处罚执行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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