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学而优书店总经理陈定方说,过去,只有省级以上新华书店的发行有一级批发权(总经销权),批发商只有二级批发权(分销权)。而很多文化公司(包括批发商),实际操作时都未必遵循此规范。所谓的“二渠道”,很多走的都是一级批发,只不过口径没有放开而已。陈定方说:“对于我们批发商来讲,一方面,我们很希望放开,得到政策上的承认。这么多年了,一直受到很多限制,像是被捆住手脚,不能够放开来做事,因而失掉了很多发展的机会。所以我们很期待政策的变化,希望能给一定的空间,在更自由的环境下去做事情。另一方面,自己的期待可能很快会实现,但一旦没有限制了,各种资本都出现了,竞争就更为激烈。以前有限制,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意味着有保护;那么现在保护性小了,甚至慢慢没有了,就会受到更多竞争的威胁。当强大的资本出现在图书分销领域后,现在从事着图书批发的业户十之六七可能会退出这个领域,代之而起的应该是一些巨头垄断的局面。至于零售,将来能生存下来的要么是有规模的大卖场,要么是有品牌、有个性的小书店,至于那些无规模、无个性的书店,可能终将被淘汰。” 资本营运并非万能 所谓资本营运,是以资本增值为目的,将企业所拥有的全部有形和无形资产作为可以增值的价值形态资本,通过流动、裂变、组合、优化配置等方式,对其进行有效营运的经营模式。融资、投资、并购重组等问题,目前成为出版界最热门的话题。但是,我们更应该对出版业的资本营运热潮进行冷思考。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教授罗紫初说,我们必须认识到,资本营运并非万能,如果将资本营运作为我国出版业未来发展的惟一选择,则有失偏颇。资本经营和产品经营一样,只是企业经营的一个方面,资本经营不能代替产品经营。实行资本经营,只是在原有的单一化产品经营模式下增加了一种新的模式,由此而使得企业经营更为活跃,因此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又称资本经营为“立体经营”,资本营运的理念引入开拓了出版业经营者的思路,但资本营运的实际作用是有限的,不应该也不可能发展到取代产品经营的程度。 资本营运的发展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目前我国出版业发展中还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这样的条件。比如实施资本经营要求企业必须明晰产权关系,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而我国出版业企业产权不明晰、出版经营实体缺乏财产权的现象还较为普遍;要实现资本在全社会范围的合理流动,企业必须走向市场,而我国的出版企业无论从观念上还是从营运实践上,都无法摆脱对政府的依赖,政府对出版企业的干预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消除。因此,出版企业走向市场的步伐比其他类型的企业要艰难得多。 应科学进行资本营运项目的决策 对于我国的出版企业而言,资本营运是一个全新的课题,既无历史的经验积累可供参考,也缺少现成的操作模式可资借鉴。因此,出版业资本营运的操作启动必须十分慎重。罗紫初认为,要确保项目的运作成功,就必须预先对营运项目进行调研、考察与决策。首先,是选择营运项目的决策。要在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挑选那些发展前景良好,本企业又有较好操作条件的项目进行资本营运。在项目正式启动之前,还要进行全方位的可行性论证。 其次,是资本运作方式的决策。是融资还是投资经营?如果融资经营,那么是内部融资还是吸引业外资本或国外资本经营?如果投资经营,是以参股入股方式投资,还是合资经营?等等,都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决策。山东德州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总公司在选定了夏津造纸厂改建重组项目后,经过反复论证,采用了联合投资、股份制运作的方式实施资本营运,与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夏津县政府共同组建了“中德夏津新华纸业有限公司”,1999年5月正式运作投产,年创利润为300万元—400万元。这一项目运作的成功,固然与项目本身的正确选择有关,但在资本营运方式上采用三方联合投资方式运作,能充分发挥三方的各自优势,同时,采用股份制的运行机制,为营运效率的提高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总之,项目运作成功与选择运作方式和合作对象方面的正确决策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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