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首次表示反对将艺术品,包括帝国主义侵略战争中依靠掠夺等非正当手段获取的文物艺术品归还给原属国。这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相抵触,与正义公理相违背,是对曾遭受侵害国家和民族正义权利的践踏。 …… 中国政府多次声明,决不放弃追索被盗和非法出口的文物。我们坚决拥护中国政府的正义要求,并以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为己任,为之竭尽全力。在此,我们郑重重申:不管是以前战争状态下,还是今天和平环境中,任何通过不道德、非正义乃至非法途径而流失的中国文物,其所有权永远属于中国人民,必须按照国际公约有关规定处理。我们相信,这正义的呼声必将得到全体中国人民,以及世界上所有热爱中华文明和珍视人类文化遗产的人们的认同和支持。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 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 200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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