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诞辰1003周年|《资治通鉴考异》整理说明

  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人(今山西夏县)。北宋宝元元年进士,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官至左仆射兼中书侍郎。神宗时期,为变法反对派的领袖,退居洛阳编修《资治通鉴》。在政治上,司马光是北宋非常重要的中央官员,在立英宗为皇子、濮议、王安石变法、元祐更化等重大事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在学术上,以他为代表的涑水之学是北宋中后期重要的学术流派。

  在司马光诞辰1003周年之际,今摘选《资治通鉴考异》整理说明部分内容,以飨读者。

《考异》与《通鉴》的关系
  说到北宋著名史学家司马光的《资治通鉴》,人们往往以为这是一部为皇帝治理天下提供历史借鉴的书,即注重其政治功效。这种理解当然不错,也“名副其实”。但由此也容易产生另一种倾向:冲淡和忽视《通鉴》一书最基本的性质,正在于严谨的历史叙事。司马光不是道学家,也不会以空洞的理论说教来启迪帝王。他是史学家,其肩负的使命是向帝王讲述历史上各王朝之成败兴亡,以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

  毋庸赘言,这些总结是否能有效地用来指导政治实践,取决于对历史的理解是否准确,即《通鉴》把握史实的精准度。通过史料来确定史实,是古代史学家最基本的工作,也是其最高准的。《通鉴》一书撰成,前后凡易十九寒暑,何其慎重其事。司马光与其助手如何能保证该书的质量,充分占有史料自然是第一步。但史料多有多的麻烦,少又有少的苦恼,且真伪夹杂,信疑两难,如何从中鉴别提炼出可信的史实,这是任何高明的史学家都会遭遇到的困扰。能否找到出路,从繁化简,由晦转明,史家的高下优劣,由此判然而分。《资治通鉴考异》三十卷,正是司马光记述如何处理纷繁复杂的史料,通过考订鉴别史实,从而纂成信史的一部专书。

  《考异》是《通鉴》的辅翼之作,也是《通鉴》的直接副产品之一。它的编纂,是与《通鉴》同时间、同步骤进行的。北宋治平三年(一〇六六)四月,英宗诏司马光自选助手,设立书局于崇文院,开始正式编修《资治通鉴》。其助手先后有刘恕、刘攽、范祖禹三人。《通鉴》编修的方法是,先标列事目,排比史料,以为《丛目》;继而就史料异同详略,考订抉择,以成《长编》;这些都由助手分任,最后由司马光删正定稿。

  编次《丛目》,是对史料搜集整理列目编年的过程。司马光要求助手先取一部较为原始可信的正史或编年史为纲(如唐史则用《实录》),将史事依年月日标目列出,然后把所有参考书籍中凡与史事相关涉的材料,皆依年月日添附在提纲中,作成一部编年体的资料事目汇编。这部《丛目》中既有相同、相似的记载,也包含大量互相违戾的史料。因此,编次《丛目》的过程,就已经藴含了《考异》资料的搜集整理。撰修《长编》,则是在《丛目》的基础上,对搜集整理好的史料进行取舍鉴别,并写成《通鉴》草稿的过程。司马光要求将《丛目》所录关于一时一事的史料全部检出:“其中事同文异者,则请择一明白详备者录之。彼此互有详略,则请左右采获,错综铨次,自用文辞修正之,一如《左传》叙事之体也。此并作大字写出。若彼此年月事迹有相违戾不同者,则请选择一证据分明、情理近于得实者,修入正文,余者注于其下,仍为叙述所以取此舍彼之意。”即以考订为正确的史料撰成《长编》正文,而相违戾抵牾的史料以及编纂者的取舍缘由,则以《长编》附注的形式加以保存,这就不仅为《通鉴》删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为《考异》的纂辑准备了素材。《资治通鉴》定稿,由司马光亲自捉刀。他审核《长编》中已备的考证鉴别,以凝练为《通鉴》,另将附注中的材料编纂成《考异》。

  简而言之,纂辑《丛目》,是广泛搜集史料并进行编年整理的过程;撰写《长编》和附注,是鉴别各种史料之异同真伪,以供取舍,确定信史;而提出考订的理由和结论,则是为取信于时人后世。司马光在《与范内翰论修书帖》的夹注中,曾经对如何在《长编》附注中保存不同的史料和取舍缘由,作出严格的规定:“先注所舍者,云某书云云,今按某书证验云云;或无证验,则以事理推之云云,今从某书为定。若无以考其虚实是非者,则云今两存之。”《考异》的各条,也正是按照这样的体例编写起来的。

  然而,司马光对于《考异》,绝非仅有编次之功。首先,《考异》这种史书体裁,是司马光首创的。《考异》有着完整的系统,全书三十卷,二千九百七十七个条目,依据《通鉴》编年的次序,上起战国,下迄五代,分属于周、汉、魏、晋、宋、齐、梁、陈、隋、唐、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十五纪(秦无考异),与《通鉴》的编年体各纪相辅相成。《考异》的体例严整划一,每个条目必先取《通鉴》文句标明所考订的事目,然后逐一列举各种文献的不同记载,最后说明自己的考订意见和取舍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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