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你曾当过哈佛大学图书馆的馆长。你上次来中国时曾表达过,图书馆的历史并没有沿着一条不间断上升的知识民主化的路线发展。我们如今有了互联网,有能力实现启蒙时代乌托邦式的理想。但是,你也提到,期刊价格的高昂,版权问题都是知识民主化中所遇到的挑战。你甚至还认为,版权涵盖了作者的一生再加70年是很荒谬的,这意味着大多数书籍的版权保护期超过了一个世纪。我们该怎么解决商业化和知识民主化之间的矛盾?
罗伯特·达恩顿:唉,对这个问题,我没有答案。我认为我们应该修改版权法,但在美国,由于游说团体和既得利益者的阻挠,这一点无法实现。我很担心科技巨头在数字领域上逐渐增强的垄断力量。在美国,我们已经体会到社交媒体的有害作用。三十年前互联网开放时那种的乌托邦式热情已经让位于悲观主义。尽管如此,我仍然同时坚持“数字化、民主化”的口号。
新京报:你在研究中曾提到,法国大革命前夕充斥着盗版图书。直到现在,在许多版权保护没有那么严格,文化产品供需不平衡且比较封闭的第三世界国家里,盗版现象都普遍存在。有人认为,盗版虽然违法,但它是这些地方的“普罗米修斯之火”,有助于新知识和新文化产品的传播。当然,盗版现象肯定对创作者的知识产权有所侵害。你是怎么看待盗版现象在历史中的角色的呢?
罗伯特·达恩顿:我刚刚出版了一本新书,叫《盗版与出版》(Pirating and Publishing),这是《法国大革命前夕的图书世界》的续集(但不是第二卷)。
在这本书中,我证明了从1750年到1789年,法国市场上有一半以上的图书是盗版书。事实上,我认为当时实际流通的图书中,有四分之三的图书是非法流通的——我指当时的法国法律,因为盗版书主要是法国境外的出版商在从阿姆斯特丹到日内瓦的“新月沃土”(我称之为“新月”)中印刷的。
几乎所有启蒙哲学家的作品都是在同一个地方印刷的,并通过同一个地下网络里传播。所以,是的,我认为在历史上,盗版对启蒙运动的传播,以及对于获取文学作品的民主化都是至关重要的。但这说来话长,我不想在这里进行总结。总的来说,我认为十八世纪的盗版书是一种进步的力量——而且还是一种令人着迷的研究对象。
【本文转载自新京报书评周刊。采写:徐悦东;原文编辑:青青子;校对:付春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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