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 年,诗人乔丽· 格雷厄姆出生在一个美国记者与视觉艺术家组成的家庭。幼年时期,她随父母在意大利生活,中学期间移居法国,1968 年开始在索邦大学学习哲学。同年,她因参加学生运动而被法国政府驱逐出境,随后到纽约大学继续学业,转为电影研究专业。毕业后,在一段匆促的婚姻后,她又与青梅竹马的出版世家公子结婚,不过她很快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种生活,接着进入艾奥瓦创意写作班研习自己在大学期间开始入迷的诗歌写作,1978 年获得创意写作硕士学位。此后,诗人很快开始了诗歌创作,在1980 年和1983 年连续出版了两部诗集,都比较顺利地获得批评界认可,也因此得以回到艾奥瓦创意写作项目任教。1999 年,在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谢默思· 希尼之后,她获得哈佛大学博伊斯顿讲席教授的职位。今天,她毫无争议地位列“二战”之后最杰出的美国诗人。
初次翻开格雷厄姆的自选集,会发现早期的诗歌灵气充盈,也比较驯顺、比较容易理解。她创作伊始就表现出高超的表现力,善于将生活变成一个个令人惊异的慢镜头。在她的早期诗歌中,每一个瞬间、每一个物件、每一件小事都仿佛是一场完美的风暴,让日常水面下潜藏的危机和动能全都展露出来。
《植物与鬼魂的混血儿》这部诗集从鹅群的飞行和缝纫的针脚里看出了万物的秩序和联系。《蚀》从意大利文艺复兴名画以及现代主义画作中解读出“当下”这一概念的地位上升,让人想起波德莱尔画论所描绘的现代性,即人不得不依赖短促易逝的尘世时间的境遇。《美的意义》包含许多神话变奏曲,诗人读出了《圣经》创世故事和古希腊神话中的哲学和情感无意识,发现俄耳甫斯和欧律狄克的故事早已预见了当代人关心的女性必须抵御男性凝视的问题。《非相似性之域》是一连串珍贵的自白诗,可以窥见诗人在1960 年代晚期欧美平权运动和1972 年尼克松“水门事件”期间的经历和思想状况,也能看到她开始步入更为抽象的诗歌主题,书写何谓思考、何谓历史。《物质主义》这部分包含更多的以抽象概念命名的诗作,比如《关于自我真实性的笔记》《统一场域之梦》等等,但其实这些诗作并不抽象。《统一场域之梦》从诗人送回男友留在自己家的衣物一幕开始,转而描绘路上看到的群鸟在电线上舞蹈的景象,然后开始回忆幼年时期舞蹈老师对着镜子审视陌生自我的震撼一刻,最后引用哥伦布日记中记叙征服西印度岛屿的话语。这几幕场景看似毫无关联,却都与自我与他者(或内在他者)的会合与冲撞有关,而这几个碎片被放在一起,也体现了诗人以形象进入哲理,试图构筑一个感受与思辨的统一场域的构想。
诗人的早期和中期诗作大都传达非常丰富的感官和情感体验。即便是抽象的主题,诗人也总是以几件具体鲜活的轶事入手,铺陈出一个易于进入的界面。但要深入理解这些诗作,要求读者拥有很多耐心和领悟力。格雷厄姆的前辈美国诗人艾略特和史蒂文斯都写过最好的哲思诗,以诗歌语言作为哲思的工具,说明哲学语言与诗歌语言彼此兼容。格雷厄姆的诗歌明显承袭前辈风格,只是,相比艾略特和史蒂文斯,我们的女诗人更富有叙事的激情,可以将自己生命中的每一个时刻都变成通向不可见深渊的小径。
翻译从《植物与鬼魂的混血儿》到《物质主义》这几个集子的精选作品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虽然从《蚀》开始就感觉眼前的纸面开始变为液态,但毕竟还能坚持住,译出许多乐趣来。紧随其后的《谬误》和《群蜂》这两部分对译者提出了很大的挑战。在这两个选集里,格雷厄姆诗歌的难度增加了,在之前诗集中已经拉长的句式变得更加富有实验性,在《群蜂》的第一首诗《宗教改革日记》里甚至出现了大量破碎的句子。在这些诗歌中具体景象和抽象哲思之间的关系也更为复杂隐晦。不过,假如我们勉力跋涉过这两部分,会发现它们包含不少浓缩诗人一生诗思的经典作品,仔细拆解这部分诗歌,可以帮我们窥见诗人非常喜欢的几个母题之间存在什么关联。诗人所有的诗作中反复出现“表面”与“遮布”的意象,还有无处不在且指代不明的“它”和同样令人费解的“嘶嘶叫声”,它们彼此衔接互相呼应,帮助诗人创造丰富的意义。我们可以用《谬误》这部分里的《秘密学研究》这首诗为例,简单分析一下上述这些主题之间如何互动。《秘密学研究》的最开头几句是这样的:
我们不知道那是我们在寻找的秘密,一个未见之物,
这有些讽刺吗?有什么象征意义吗?——生猛的眩晕
我们正在寻找的吸附点,想要用自己的生命
滋养的东西——没有历史的点,缀上了金丝带的点,如此光滑,
不断缩减,但又挤得越来越密,其中有“众多”的喧嚣,又被凝结
为一个铿铿作响的单一个体——秘密——词语旋转扭结之处—— 这首诗开头的“未见之物”在后文中都被称为“它”(it),“it”可能是整个诗集中出现频率最高也最微妙的一个词了。格雷厄姆的许多诗中都出现了“它”这个难以界定也难以用感官或理智捕捉的神秘之物,而这首《秘密学研究》直接展示“它”的含义,可以看成是破解整个诗集的一把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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