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当地时间2016年10月25日晚,定居纽约的美国黑人作家保罗·比第(Paul Beatty) 凭借《出卖》(The Sellout)一书获得2016年英国布克奖。这是美国作家自2014年布克奖规则开放以来第一次获得布克奖,之前美国作家已经有2次获得布克国际奖,分别是2011年的菲利普·罗斯,以及2013年的莉迪娅·戴维斯。
 保罗·比第 《出卖》是比第耗时七年的心血之作,小说以讽刺与幽默的口吻,讲述了一位美国黑人青年的生命遭遇:年幼时被父亲严厉对待;父亲惨遭不幸后回到家乡南加州的黑人聚居区,亲历了有着畸形主仆关系的温情、以及白人黑人在教育、人际相处各方面的冲突,最终选择站上最高法庭,要求恢复奴隶制并实行种族隔离。
《出卖》一开篇就用长达一页多的篇幅控诉美国的种族不平等,情节看起来令人压抑,语言却相当接地气,其间大量出现的当地俚语、黑色幽默,散发着一种令大多数读者陌生又欲罢不能的“痞气”,带着一种喜剧般的气息。比第曾在其自选集《Hokum》的前言中写道,“美国黑人,与其他美国人一样,都是一群时常不满、有着脆弱自我的人。这时,幽默就像是对现实的复仇”。
比第今年54岁,出生于洛杉矶,之前出版过三部小说和两本诗集,他从康沃尔公爵夫人卡米拉殿下手中接过了奖杯。因为《出卖》并非布克奖偏爱的类型,比第在发表获奖演说时几次哽咽。“我享受这一刻的迷失,这是唯一一次我感觉若有所得。我必须说我真的没想到这次会获奖,请给我两秒钟(哽咽),我无法说出我为这一刻等待了多久,我的经纪人Sarah和我认识了20年,我不想说得非常耸人听闻,但我想说,阅读给了我生命。”
《出卖》一书中使用了大量的咒骂和频繁使用negro一词(对黑人最具侮辱性的n-word)。在《出卖》入选布克奖短名单时,评委、诗人大卫·哈森特就指出,虽然小说中有一些粗话和随意的语言使用,但语言是这部小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语言是这本书的音乐部分。主人公所做的一切事情决定了他说话的节奏是这样的。”
《出卖》曾被评为《纽约时报》2015年度10大好书,《华尔街日报》也赞扬《出卖》是一本最高水准的斯威夫特式讽刺小说,“就像在一个拥挤的剧院里有人喊了一声着火了,比第在这个后种族世界里在你耳边来了一句‘种族主义’”。
虽然大家纷纷表示被保罗·比第颇有斯威夫特风范的讽刺小说笔法所折服,但今年的评委会主席、历史学家Amanda Foreman还是表示,评委们花了差不多四个小时时间才达成了一致决定。
保罗承认读者可能会觉得这本书有点难以消化,Foreman表示,“这并不是坏事。虚构类作品不应该是令人舒服的,真相很少是美丽的,这是一本带领读者向前穿越的书,这也是为何这本书能成功的原因。”
Foreman把《出卖》称作“我们时代的小说”,特别考虑到当今美国正在进行的黑人运动(Black lives matter)的情境。“《出卖》是很少见的书:它能使用讽刺手法,这是非常难的题材,并非所有人都能驾驭,并且它深深扎进了当代美国社会的心脏,这种野蛮的机智自从约翰逊·斯威夫特或者马克·吐温之后我就再没见过。《出卖》成功地打破了每一项社会禁忌和政治正确的细微差异,它让我们大笑的同时,也让我们难受。它同时做到了既有意思又令人痛苦。”
《出卖》:对种族主义的控诉从未过时
《出卖》一书出版社Oneworld是一家小型独立出版社,也代理了去年的布克奖得主赢家Marlon James和他的小说《七个杀人犯的简史》。
 《出卖》 故事从“Me VS The United States”开始——一位年轻的黑人,站上了美国的最高法庭。故事的开篇,作者便借主人公之口,用长达一页多的篇幅控诉着美国的种族不平等。故事随之展开——父亲的身亡,童年的疤痕,家乡的消弭,种族的失语,宪法所谓的神圣不可侵犯……主人公似乎在背叛着他赖以生存的一切,而这一切似乎先背叛了他。
我们并无法得知主人公的真名,只能了解他的姓氏“Me”,以及情人对他的昵称Bonbon。没有明确的名号,这似乎已经在隐喻着主人公作为一个个体的模糊性。其家乡Dickens,是一个在洛杉矶官方地图上已无处可寻的南加州黑人聚居区。有趣的是,在小说中,Me在高速公路旁为Dickens竖起了一块指示牌,这不为官方认可的牌子,是在通向自己生长于兹的故乡,这仿佛也在象征着黑人的自我认同。
关于Me的经历,作者从其童年讲起——其自幼在父亲的父亲是一位严肃的社会心理学教授,对待自己的孩子像是实验品一般,开展各种心理实验;同时,在教育孩子方面也不吝使用电击的严厉手段,但凡答错题目就要接受惩罚。在一次与警察的偶然争执中,父亲被枪杀,Me返回到家乡埋葬父亲,与当地过气演员Hominy结识,并目睹了他的悲惨遭遇。这位演员一度依赖着粉丝来信活下去,而随着Dickens小镇的破败,信件也已寄不到这里。孤独崩溃的Hominy自杀被救后,乞求着被Me所奴役,形成了一种畸形却也温情的主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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