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弗洛伊德在1923年发表的《自我与本我》,弗洛伊德将人的心理意识结构分为“本我”、“自我” 、“超我”三层。“本我”是各种本能与欲望的贮存所,“超我”则是道德说教、伦理规则、宗教教义等上层建筑,而进入我们意识的则是“本我”和 “超我”角力后的结果。弗洛伊德对于受到歪曲的精神意识、心理疾病以及 “本我”的主要构成部分——性的驱力——的论述与叔本华在这方面的理论 (除了本书《意欲》、《论性爱》以外,读者可参阅叔本华的《论疯狂》等文章)不仅“神似”,甚至还达到了某种的“形似”。只不过叔本华看得更深刻:认识力要接受和正视哪些“超我”的内容,归根到底,还是由意欲( 性格、道德倾向)决定。叔本华的意欲比弗洛伊德的“本我”更强大,与认识力(即弗洛伊德“超我”的内容)的联系更密切;认识力和意欲是同一株植物的两端。根据这一道理,讴歌和提倡“奉献”精神的社会风气终究不会使一个充满自我的人在寻求一己之利时束手束脚。弗洛伊德本人也承认自己的学说与叔本华思想的渊源关系,他说过:“关于人的无意识内心活动的假设和思想对于科学和生活意味着多么重大的影响——对此很少人是清楚的。但我们必须赶紧补充这一点:并不是精神分析学派首先迈出了这一大步。著名的哲学家是这方面的先行者,尤其是伟大的思想家叔本华——他的无意识的意欲就几乎等同于精神分析学的心理欲望和驱力。另外,这个思想家用印象深刻、令人难忘的语言提醒人们注意到性的欲望所具有的、一直以来受到人们低估的含意。”叔本华所揭示的关于意欲与智力关系的真理意义重大,它推翻了众多哲学家一直以来的论断;后者认为人的真正本性或者内核就在于人的认知意识;人的本我就是认识、思想的部分,而意欲活动的本质和方向则是认知、思想的产物。叔本华称这一见解为“极其古老、普遍和根本性的错误”。这一谬误的结果之一就是把人的认识水平(智力)与道德性格(意欲) 说成是因果关系。不少人至今仍然把自己行为的性质煞有其事地解释为自己认知或者缺乏认知的必然结果。这方面的极端例子就是把那些做出精心设计、令人发指的罪恶行径,事后迅速逃逸的罪犯解释为法盲(亦即不知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原因,是“小学文化”或者干脆“没文化”所致,是没有端正世界观的问题;人们仍然对大学生犯罪或者硕士生打老婆一类的事情感到困惑不解;而那些做出高尚行为、取得非凡成就的人则是因为阅读了“英雄人物传”、“励志篇”一类读物的缘故。孵化鸡蛋的温度被说成是小鸡生成的原因;把晚间提着灯笼走路的人的原动力归于手里提着的灯笼(这例子见《意欲》)。正因为时至今日,在人们的认识里仍然存在这样的误区,所以,叔本华的思想仍然振聋发聩、发人深省。叔本华形容《意欲》一文所“教给读者关于人的内在知识,或许比许多系统的心理学还要多”。这并非虚言,因为他端正了我们认识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佛教有过“境由心造”一类的理论,我们中国也有名句“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但能够如此系统、详尽地阐述这种心理意识的原因和过程,叔本华实为第一人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