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学校》序

    我父亲是纽约州北部人,年轻时学习音乐一心想做个音乐会的男高音歌手。他有一副训练有素的金嗓子,糅合了无穷的力量和无尽的温柔;听他唱歌一直是我童年里最美好的记忆。
    我想他参加过几次专业的音乐会,在诸如锡拉丘兹、宾厄姆顿和尤蒂卡之类的地方,但他没能成为一个职业歌唱家;最终却成了一个推销员。我猜他进入位于斯克内克塔迪的通用电气公司是个拖延战术,为了在他继续寻找音乐会的邀约期间能有几美元的进账,但没过多久通用公司就把他耗尽了。到他四十岁的时候,就是我出生的那一年,他已经南下到了这座城市,工作也稳定了下来,而且在他的余生里再也没有换过那份工作——马自达灯具分公司(做电灯泡生意的)的地区销售经理助理。
    还是有人会在社交聚会上邀请他唱歌——《少年丹尼》似乎是人们点歌时最流行、最受欢迎的一首歌——他有时会接受,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他拒绝的次数越来越多。如果别人坚持,他就会后退一步,微微摇手表示拒绝,脸上同时出现微笑和皱眉的双重表情:这一切仿佛都在说——《少年丹尼》;纽约州北部的岁月;唱歌这件事本身——所有这些都已成往事。
    他在通用电气大楼里的办公室只容得下一张写字台和一张装在镜框里的我和姐姐小时候的相片;就是在这间斗室里,他年复一年地赚钱,不管有多少,每月按母亲的要求寄给她。基本上从我记事起他们俩就已经离婚了。
    他非常爱我的姐姐——我想那一定是他对我们毫不动摇慷慨相助的主要原因——但他和我之间的关系,在我长到十一岁左右以后,似乎总是让对方感到有些别扭。在他们离婚分家的进程中,我和父亲之间似乎达成了某种默契:我将被交由我母亲抚养。
    这样的假设造成了痛苦——对我们俩来说都是的,我猜,尽管我不知道他的真实想法——然而这里面也有一种忐忑的公正。尽管我非常希望事实并非如此,但我确实更喜欢母亲。我知道她是个不负责任的傻瓜,说起话来喋喋不休,为了芝麻绿豆一点大的事情就会歇斯底里大发作,危机当口基本上总是束手无策,不过我还是怀疑,郁闷地怀疑,我自己的性格构造可能跟她差不了多少。她和我成为了彼此的安慰,虽说这既没有什么好处也没有什么特别值得高兴的。
    雕塑艺术和贵族精神总是让她一样着迷,于是在离婚后,她成了一个雕塑家,渴望会有有钱人来欣赏她的作品,并邀请她加入他们的生活。她的艺术和社交野心永远都在遭受打击,常常是以令人蒙辱的方式,但偶尔也会有撩人的时刻,那时一切都会显得是为了讨好她而来。
    那样的时刻有次出现在1941年的5月或6月,那时我十五岁。在之前的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她在自己的画室里开了一个每周一次的小雕塑班,所谓的画室就是我们在格林威治村公寓里的一间起居室。她有一个学生,是个格外美丽可爱的有钱姑娘,名字叫简。我想简一定浪漫地认为我母亲是个努力奋斗的艺术家,就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我也这么认为);总之,她退出雕塑班后就结了婚,还立马邀请我们去参加她的婚礼。
    那是一场真正的社交婚礼,在简父母位于韦斯切斯特县的巨大草坪上举行,我们以前从没见过这种排场。新郎几乎和新娘一样光彩夺目,是个年轻的海军军官,穿着一尘不染的白制服,竖着高高的领子,配有黑黄相间的硬肩章。婚礼上有一支管弦乐队演奏,在用白帆布围起来的特意搭建的一块场地上有一个舞池。简和海军军官刚用一把亮得刺眼的刀切开蛋糕,就有成百上千个漂亮姑娘和她们的舞伴翩翩起舞了。
    我穿了件有肩衬的廉价冬装,由于我长得太快已经不合身了,它是我父亲在时代广场上的邦德商店里给我买的。如果说我觉得不自在,那我更讨厌去想我姐姐此时此地一定会有的感受:她只比简小一岁左右;这些光鲜的姑娘小伙她一个也不认识;她的衣服肯定也和我一样从头到脚都不对劲;然而她还是和我一起跟在母亲后面,微笑着,一边啃着水田芹的小三明治,一边在这绵延数英亩的草坪上从一堆闲聊的宾客走向另一堆。
    “这孩子在上学吗?”一个女人用尖利的声音问道。
    “嗯,事实上,”我母亲说,“我一直在考虑为他找一所学校,不过有那么多的学校,我真的搞不清楚……”
    “多塞特中学,”那女人说,此时我看了她一眼:高大、冷漠,下巴底下一大堆赘肉。“那是东部地区唯一理解男孩子的学校。我儿子喜欢那里。”她把一块卷起来的水田芹三明治塞进嘴里,用力地嚼起来。接着,她边嚼边说:“康涅狄格州多塞特市,多塞特中学。别忘了。把它记下来。你绝不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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