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公是扬子饭店的经理,他很喜欢听我唱歌,我在仙乐斯的时候,他每天晚上坐在旁边听我唱,他听见我的合约满了,就跟我妈妈商量说,可不可以到我的夜总会去唱?妈妈就满口答应。我到扬子饭店也许是一种缘分。我公公非常喜欢我,宝贝我,他后来跟我妈妈说,你女儿跟我签四年合约,我还有一个条件,就是要让她做我的媳妇。他有三个儿子,我先生是大儿子。我那个时候真的很单纯的,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一直也都在为家里打拼赚钱,也没有想过什么是爱情。后来我的公公真的带了他大儿子过来,我那个时候都是听妈妈的,妈妈觉得这个男孩子还蛮可靠的,那时候他还在念书,比我小。我妈妈暗中定了这门亲了。我们上海人喜欢订婚的嘛,定了就不会有变化了。我也没什么想法,什么都是我妈妈拿主意了。到了二十四岁我合约满了,公公说差不多了,也不要再唱了,很辛苦的,该结婚了。我的姐姐都是十七八岁就结婚了,我这个年纪已经很晚了。我二十五岁结婚了。结婚后我想我也够了,也辛苦了半辈子,我的责任也尽了,妈妈也享福了,我要为我自己的家打算了,做一个好老婆,不要再抛头露面了。因为去外头呢,免不了有一些有钱人要找你吃饭啦,你要去应酬啦,我不喜欢,我其实也是一个很朴素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