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愤青的时候,我们一群文友曾信誓旦旦地说,写作是没法教的!然后过了十年,有些人不写了,有些人写得随意,出名了,有些人写得兢兢业业,却还是无名之辈。此刻再相遇,谈的是版税几何、技巧如何、风格和主题……仿佛,写作本身就是一种教育,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清规戒律,或是癖好。而癖好,就像个人经历或是癖好,都没法教,没法复制。
这本书的英文原名是On Writing,窃以为是不失谦逊、又能做双重解释的好书名,恰如他的小说书名,一向言简意赅。On Writing,既是有关写作这回事儿,也是资深文字创造者对文学爱好者们的中肯良言。译为《写作这回事儿》,虽然有失简洁深邃的原味,倒也符合金口语化的写作特色,更没有显出膨胀的自我,没有以大师自居的嫌疑。
艺术家之所以对艺术有发言权,完全是因为他们在生活中思考、联想并工作。书的上半部就是斯蒂芬·金恐怖小说艺术的最佳真实注脚,既是人生回忆录,也是写作开端时期的得失自省纪。人生和写作,在金的个案里,是可以完全重叠的。执着于写惊悚题材,和童年回忆有关,“我最早的记忆是想象自己是其他人”,这句话不带情感色彩,不带形容词,没有被动语态或别的劳什子复句,却让人一下子看到写作天才的基因所在。这种童年特有的想像,完全可以视为创作者们的隐秘本能。
紧随其后却是“马蜂”,以及“精光四射”的痛。于是,恐怖大师的天才基因再次闪光,并在后文中屡屡曝光,其高频率、高效率、高度痛楚的描写,让读者不知不觉地认可了——他写人类痛苦是有渊源的,因为所有的痛,都源自他自己经历过的痛,包括酗酒所引发的症结,都经由想像、挪移、编造,夸张……甚至可以从尘世辐射到异类世界。
“论生活”一章完整记述了作家本人经历的车祸,是《黑暗塔》第七卷中的手稿原型,就连开车的司机后座上的狗也是如出一辙。甚至在2007年新作的《杜马岛》(中文版将于2009年11月上市)中,他描绘了一个因车祸而丧失右臂、浑身散架的男主人公,精确无比的医学用语、康复训练……都让人不禁感喟,金把自己经历的一切痛苦,都用文字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述过了。恐怖小说的主旨不是吓得人屁滚尿流,而是让你感到身心俱痛、脆弱无力。
回忆刚到五六岁,就出现了“死人”的片段。“他身上流出的东西是绿色的”,母亲轻描淡写的一句话,让他记了一辈子,说不定在哪本书里出现的恐怖细节描写,就来自这个小小的闪回。
休学的那一年,他看了太多漫画书、还有杰克·伦敦,便开始写“四个魔法动物”。写作开始,赚到第一笔内部稿费,且尚不足十岁,写作回忆录岂不就是等于回顾一辈子?!那时他就相信故事是写不完的,这想法也坚挺了一辈子。
“搬家”,这个字眼出现的频率也不亚于“痛”。作家本人在结婚定居后死心塌地住在缅因,但回顾童年,搬家的经历无疑奠定了他对世界的看法,更让他结识到那么多鬼马朋友,为日后书中的众多人物埋下伏笔。
金从来都不是婉约派,他是奉幽默为智慧的典型美国人,嘲笑痛楚的手段之一就是写得风趣,手段之二,写得真实。包括骂人的俗语也要够劲道,否则无法苦中作乐,也无法展露个性。
他描写自己童年的数位保姆,我便想到《黑暗塔》中杰克深爱的保姆格丽塔·肖太太。缺少父爱和母爱的小男孩,牢记放肆而温情的保姆,牢记孤独的房间里重播的电影、以及厨房同时段播放的爵士乐……他定格的这种真情片段,真实到不需要太多形容词——保姆尤拉的屁又响又臭,这就够了。
他回忆“欢乐礼券”的故事构思,贫穷的小人物,偏执而微渺的希望,重复而无望的努力,最终拼出一个毛骨悚然的场景——而这恰是金的恐怖小说历来的特征,他只写凡众,却能在司空见惯的生活细节里挖掘出寒人心的潜质。
金的小说数度被搬上银幕,扎实的对话、逼真的场景,都能带来出色的影视效果。很多人说,他的文字是借了电影之力。果不其然,在回忆录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他赶上了电影的黄金年代,“坡式恐怖片”则是他的最爱,甚至缔造了他的第一本“畅销书”——自主、非法发行销售的油印本。他的视觉和文字就是这样自然而然结合的,水乳难分,他的场景写得好,完全依托了我们共有的视觉想像经验。这也是心灵感应的一个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