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丽·布莱尔自传(4)

    克林顿签署的条约布什反签
    
    克林顿卸任之前的最后贡献之一是签署了《罗马条约》,帮助建立了国际刑事法院。在巴尔干战争和卢旺达种族灭绝屠杀之后,联合国决定分别为前南斯拉夫和卢旺达建立一个国际法院,这些法庭的成功经验促使了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国际刑事法院是位于海牙的永久法院,专门审判那些反人类和种族屠杀的罪犯,只要罪犯的国家没有国际法院,或者罪犯的国家请求国际法院来审判。不过在签署这个条约时,克林顿完全清楚,国会绝不会批准。
    
    近年来美国越来越不愿签署国际条约,这种不乐意被称为美国例外主义。这本质上源于一种道德优越感,认为美国质优于其他民族,不需要国际条约指点他们该怎么做。就拿《儿童权利国际公约》来说吧,世界上每个国家都签了,只有两国除外:一个是几乎没有政府的索马里;另一个就是美国。美国不签的原因之一是当时它还对少年犯处以死刑。后来最高法院废除了这个恐怖的刑罚,但不管谁当总统,他或她都很难扭转国会的态度。某个国家一旦签署了某个国际条约,就要对它加以批准和认可。在美国就是通过国会批准。而每个人都得记住,到了国会就是死路一条。所以,克林顿签署《罗马条约》时就知道不可能获得国会批准。签署它只是为了表明他反对国会。

    国际条约一经协商,就要各国公开签署,只有签署国到了规定的最小数,条约才能生效。到了2002年《罗马条约》的签署国明显快到了那个最小数,它还第一次规定法院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女法官,我参与了这个宣传活动,确保有足够的女法官得到提名,以超过规定的数量。由于国际法庭很少有女法官,所以我特别喜欢宣传这一点。
    
    国际法律界的每位同仁都对美国国会不批准《罗马条约》感到无可奈何,所以也没能提名任何法官。接着又传来更坏的消息,说布什准备正式反签,也就是说,把克林顿的签名擦掉。一个顾问建议托尼马上私下拜访布什,他说:“这太愚蠢了。条约不允许任何改变。反签会给国际社会错误的信息,让他们以为你完全不在乎。”
    
    我同意那个顾问的说法:“你必须向他说清楚,托尼。”我反反复复地说,直到有机会亲手处理这件事情。
    
    那是2002年的复活节,布什和劳拉邀请我们去克劳福德做客,也就是他们的德州大农场。
    
    劳拉是一个很温和、很诚恳的人,第一次见到她,我就很喜欢她,一开口和她说话,我就感到很自在。我们明显有很多共同点;和我一样,她也对女性问题感兴趣。每次见面,我们都喜欢聊家庭,聊文学,因为我们有很多共同喜欢看的书。我们之间有更多女性友谊,和希拉里则没有这么多。和希拉里在一起时,我们谈的大多是理想和观点,好像政治才是我们的共同点。一定程度上,第一次见到希拉里时,我有点敬畏。作为克林顿的妻子,她当第一夫人已有多年,经验丰富。但劳拉和我第一次见面时,我们的水平都差不多,现在依然如此。我们的孩子年纪也差不多。
    
    劳拉以前是一位老师,曾作为交换老师在牛津郡执教,对英国生活出奇地熟悉。劳拉要参加一个乳腺癌慈善活动,美国驻匈牙利大使就建议我和劳拉一起参加,因为她听说我会来德州。那是我第一次体验美国式专业募款,完全与众不同:人们出多少钱就得到多少机会。在慈善招待会上,劳拉和我肩并肩站在入口,人们排着队入场。一切正常。就像我在唐宁街举办的那些慈善招待会一样,我想。于是我开始和队伍最前面的那些人聊天。然后有人在我耳边说:“布莱尔夫人,请不要和他们说话。您只要站在这里,和他们握手,然后让摄影师拍下合影。他们付的钱只够这些。我们有220个人要入场,所以请您谅解。他们想要的只是与您和第一夫人合个影。请不要和他们说话。多说无益。”我们照做了,感觉自己就像一条传送带。
    
    然后是晚宴。因为这是在德州,所以几乎人人都是共和党,这是德州的共和党选区。我发现自己几乎处在忍无可忍的状态。这些女人一开始就夸劳拉如何好,这我同意,然后她们又开始把劳拉和“那个可恶的克林顿女人”对比,喋喋不休地贬低希拉里,我不敢相信还有人竟能如此粗鲁地说话。我什么也没说。说了也没意义,我不想当众大吵大闹,只是不断提醒自己,今晚更重要的话题是乳腺癌防治基金会。我看到劳拉还是像往常那样镇定自若,优雅迷人,对她的敬意更增几分。她生活在美国,没让那些特意从英国乳腺癌防治基金会赶过来的人们失望。像我一样,看到美国式募款如此专业,他们也大开了眼界。这次募捐成功极了,我们为这项伟大的事业筹到了好大一笔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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