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的,还是真情实感的爱孩子?

    但这还不够,因为劳工阶层家庭的孩子往往为了帮补家用,而不得不上街从事卖报、卖花、便当送货等工作。不能解决这类孩子特殊的脆弱性,街头事故安全运动就会有巨大的漏洞,这就促使美国政商两届及民间组织在强化孩童生命宝贵观念、剥离孩童劳务责任和务工可能等方面做出更多努力。为此,美国国内大量兴建了有监管的游乐场所,并鼓励家长将孩子放在家中,强调疏忽放任家庭对孩子事故也需担负责任。

    三、为什么用童工是可耻而非法的?

    将儿童从市场领域排除出去,具体来讲,在现代社会、工业化体系中,将劳工阶层、穷人家庭的孩子从工作岗位上赶走,不仅政治上正确,而且也会腾出大量的岗位满足日益过剩的劳工。

    当然,话不能这么直接的授人以柄,美国国家童工小组委员会1914年对外解释说,劳作的儿童“不过是一架生产的机器,值那么些美元和美分,没有作为人类的标准价值……你如何考量儿童价值的标准?……是弥足珍贵,甚于所有金钱标准的。”

    但这项改革的反对方同样振振有词(我们今天在《劳动合同法》是否必要的辩论中,亦有人坚持该类逻辑),“我说这(不让孩童务工)绝对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惨事,如果联邦政府让这些工厂关门,并遣返这些两手空空的小孩。——这些勇敢的孩子企盼着为他们的父母或者为糊口而挣些钱。”这番话语的持有者包括当时美国仍有强大(成本)竞争力的南部作坊初级制造业的企业主,他们有着极其庞大的童工雇佣数量以及关联利益。恰成鲜明对照的是,改革的支持者最初正是美国北方已完成技术革新的现代制造业企业家。

    人道的改革者和贪婪的作坊雇主,这很容易形成漫画图像,牧师、教育工作者、新闻记者、市民都慢慢的站到了支持改革这一边。实际上,真正起作用的客观原因是,因为有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将儿童从工作岗位上赶走、投放到学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技术型劳动力的需求,这是现代工业所必需的。而相对落后的南部作坊初级制造业迷恋“血 汗 工厂” 模式和收益、榨取孩童劳动价值。

    童工的父母也慢慢发现,社会舆论不利于他们,有人指控“那些为儿童权利而战的人们,几乎总是发现他们最为激烈的反对都来自儿童的父母亲,他们钻进了钱眼,从他们自己骨肉的躯体和灵魂中压榨可耻的油水。”现代社会下的父母真爱被重新界定为:孩子只是情感对象,而不是生产行动者。

    但随即出现了争议性的问题,儿童演员参加社会剧目的演出,或者父母让孩子参加营利性文艺演出(如钢琴表演),算不算童工、是不是违法?对于有关案件的指控,有戏院老板愤怒的回应“反对儿童唱歌的荒谬歧视”。致力于彻底杜绝童工现象的改革者则回应,儿童演员和其他童工没有区别,“精明和有商业头脑”的舞台母亲就是同样的唯利是图。这个问题并未得到彻底解决,并成为社会文化观念的一段割不完的“盲肠”,时不时就跳出来刺激并割裂民意。

    四、道义上“无价”决定孩子的经济价格

    书中在第四至六章探讨了直接涉及孩子生命的经济价值和情感价值的三种主要制度:儿童保险、儿童不正当死亡的赔偿,以及儿童的收养和(非法)买卖。

    1.先来看儿童生命保险。

    19世纪末期,在美国城市劳工阶层那里,针对儿童的商业保险份额逐渐做大,并随着公共卫生、道路安全等公共产品的供给而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一些经济学家、知识分子和政客宣扬儿童生命保险是“神圣”的开支,他们的逻辑是,既然婴儿到未成年的孩子都开始被认为是社会的希望,必须要有一个衡量的经济标准。对此,许多儿童救助者认为,孩子的情感性价值决不能用任何金钱来衡量,保险从业者无非利欲熏心,用物质主义、消费主义导向来造成孩童的“物化”,并可方便的上升为有钱人对贫困儿童的欺压、扼杀和剥削。更加严厉的批评背景体现为,那个时期正好有大量的新移民进入美国,美国化融合程度较差,儿童生命的圣洁很可能被其父母所侵害,理论上存在父母通过子女的死亡牟利的可能。

    但保险业最终还是成功的推广了其有争议性的产品,并固化为美国经济社会体制的内容。这实则来源于一个苦涩的现实:美国推进公共卫生等社会福利建设步履缓慢,劳工阶层受惠微薄,20世纪之交仍有大批贫困孩童不得不“违法”上岗、频繁的遭遇事故和疾病,父母们不得不担心自己的孩子会像叫花子一样下葬,这对于保有虔诚宗教信仰的广大新移民是不可接受的。虽然,父母为孩子买儿童保险被人说成是市侩而薄情,但廉价的保费支出若能换来不幸逝去孩子的体面葬礼,也算是一种聊胜于无的安慰。

    2.儿童不正当死亡的赔偿判例习惯发生了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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