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方向感不好的人,很容易迷路。小学第一天上学便迷路,结果盲打误撞走到远处一间派出所找警察叔叔,等母亲来接。走入超级市场我会迷失,永远不会一击即中自己想买的东西,却不自觉地在货架之中徘徊。小时候在书店流连的经验也是如此,不会安于一格,却总在书柜丛中兜兜转转。 我不太懂星座,但我后来逐渐相信这是人马座的天性使然,在《新周刊》未提出“飘一代“的很多年前,我已经是名副其实的“飘一代”了。朋友说我行走的身影像飘的,这当然不是指什么特异功能,而毋宁说是一种精神涣散。即使不走路的时候,我也喜欢眈天望地,灵神出窍,简单说,就是非常“游魂”。 但另一方面,其实我也是高度集中的,在游魂的时候我总禁不住思索,时刻浸淫于一种反思和内心独白的氛围之中。日积月累,我已非常习惯于在晃荡与停驻之间、在抽离与投入之间做人,并对这种吊诡主义愈加着迷,以致成为我人生哲学及追求;随后加上的矛盾对立还有:悲观与理想主义之间、阳刚与阴柔之间、入世与遁世之间,以及作为香港人与非香港人之间。生于斯长于斯,我会说自己是香港人,虽然我知道这同时包含许多意识形态的建构,而活在这个城市,也必然感染了这个城市的气质:但另一方面,我骨子里一直对某些所谓香港人特性厌恶抗拒,诸如实际、功利、反智、浮夸、金钱挂帅等。 书写其实本身就充满吊诡,你明知一切终将幻灭,但你还是要写,一若生存。对城市书写的兴趣到底是何时开始的呢7也许就从第一次迷路开始。一个人可以用迷路的姿态来看四周风景,”迷失”中自有一种沉迷,在城市迷宫中游走,也许还包括自制谜题与解谜。”迷”不尽是谜,还可以是另有所得,一若书写。所有思想其实都在混沌中生成,以求清明,如果要绝对了解才下笔,也许就只能等待戈多了。因此才有重写甚至否定,当然这绝不表示下笔轻率。城市书写亦然。我总在迷失之中呈现她。如果没有书写,我可能就不会对这个城市如此关心了。到最后,文字不仅是表达工具,它本身就是一种生存力量了。 因此有了本书。断断续续,这些城市文章也写了好几年。《城市学》收入我近年发表于内地以及港台媒体的城市观察文章,其中包括《明报》、cream、《艺讯》、台北《诚品好读》,《网络与书》、广州《城市画报》等(除了”两条庙街:一条地上,一条地下”外,其余均未收在其他书中,将此文收入本书中是为整全起见),其中也反映作者另一种飘流状态,写作也关乎园地空间,这里太挤就往外头闯,因时制宜也是为势所趋。文章末处我标明日期,除了作为一点参考数据,也可说是给自己留下的城市印记。年月日,那一刻,写下了就写下了。文章都经过挑选,一些现在看来如流水账的文字,就让它们付诸流水好了。如果当中还有野草沙石,这是我未能去芜存菁之过,但一篇篇文章,自编自写自拍,总算是耕耘。 这本书也可说是为城市注入一点文化研究眼光,诸如城市浪游、景观、空间、隐喻、消费主义、符号学等。取名为“城市学”,是相信城市可作为研究、观察、书写的主体,但另一方面,这也不无含混之意,因为它从来不是一门学科。这门“杂学”终归还是靠自行修炼、乱点乱读、生活实践,却也因此“只此一家”。所写的都是非常近身的城市物事,而因其贴近,却又往往为我们视而不见,一如我们时以忽略之心对待最近身之人,张眼如盲。凡此种种,也不过是还它们以一点重要性,如果读者以为某些文章真能“见人之所不见”,那算得上是对作者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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