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和巴宇特一起在《万象》杂志写文章,所以,经常有朋友跟我打听,这个巴宇特是谁啊?男的女的?啊,是女的,怪不得!哦,在纽约,怪不得!哈,原来是沈昌文的女公子,怪不得怪不得!
几个“怪不得”下来,巴宇特写得一手好文的原因似乎就水落石出了:大地方,大人家的孩子嘛!可是,不是这样的,巴宇特不是这样生产出来的,甚至,我还觉得,巴宇特是和包裹着她的各大名牌斗争着生长出来的,就像她在上海书店出版社新出的《迷失上海》后记中写的那样:“我还清楚地记得写这些文章时我是多么的不安和恐惧,我是怎样地和自己的文字作战……”
说起来,像我们这种没名堂的,沐猴而冠地拿起笔来,才有不安和恐惧,而她,垫着《读书》学写字的,怎么也迷失呢?后来和她认识,做了朋友后,才算明白,这种迷失,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有得迷的。虽然她的新作被上海书店的编辑用了一个和电影《迷失东京》一样的英文题目,Lost in Translation,但很显然,科波拉小姐处理的还只是文化的游击战,巴宇特关注的已经是文化的核拉锯,所以,前者最后有了一个滥熟的MTV式精神升华,后者却百转千回说出,“我们的目标不是知识,而是情欲。”当然,这种情欲,其间穿梭的眼神,真不是科波拉小姐处理得了的,也因此,迷失东京是假,迷失上海是真。
真是迷失上海呀,最近几年,我常常在上海见到巴宇特,本来,像她那样一个老纽约,在新上海绝对游刃有余的,可是她每次不是被冷着,就是被热着。今年圣诞,她来看我,我都没认出她来,她穿了两件棉衣,三件毛衣,跟喜联上的招财胖娃似的。当然,上海绝对是冷不过纽约的,巴宇特感受到的寒风别有来处,所以,常常,她会说,以后不来上海了。她说着说着,就有点像恐吓我们做朋友的了,于是,我们害怕了,说不可以不可以啊,当然,最后,她还是会来,就像案犯回到现场,亲爱的巴宇特,总会回到上海,因为不是所有的城市都能让她迷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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