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文化媒体集团有限公司(“阳光文化媒体”或“集团”)(股票编号:307)今天宣布集团已成功将旗下全资拥有之京文娱乐集团之业务分拆为三块。其中:(1)以现金人民币3,500万元出售旗下京文唱片之100%股份予2位国内投资者,买卖协议已于6月6日签署。(2)京文娱乐集团仍将保留其出版分销业务“京文音像分销”所管辖之全国音像分销业务、与“联想集团”合作之“店中店”项目、“世纪京文图书分销”、与“贝塔斯曼媒体集团”合作之战略联盟与图书分销项目。(3)继续发展代理“探索”教育产品及教育业务、与中央人民教育出版社合作之“京文教育多媒体”,以及代理中港“探索”连锁店业务之“京文授权产品”。阳光文化媒体集团行政总裁吴征先生表示:“是次重组”京文娱乐“及出售京文唱片实有利集团集中精力及资源,全力开拓与整合出版分销业务与市场。”他亦指出集团将利用现代旌旗出版集团(HKSE:8010),以整合全国范围内之民营音像及书籍分销业并全力以赴发展以英语教学为主的教育事业。至于出售唱片公司的原因,吴征先生认为:“唱片业本身并不是朝阳产业,也从不是”阳光文化“的主力发展方向。由于版权投资期长,而且国内公司亦很难与国际传媒集团在版权资源上作长期竞争;反之在出版分销与教育方面,集团目前拥有明显优势,故需集中资金及管理资源投放于重点上发展。”阳光文化于去年七月、八月间完成对京文娱乐集团之100%收购及管理整合后,已分步根据其业务将其重组为“京文唱片”、“京文音像分销”与“京文教育多媒体”三个分公司,这次出售唱片业务,便于集团集中发展与分销渠道和教育相关的业务。 |